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社保查詢 - 為什麽醫保不能異地使用?

為什麽醫保不能異地使用?

醫保不能異地使用的原因可能包括:

1.未報:異地醫保報銷就醫前需向當地社保局備案,備案後只能在異地醫院進行治療,治療產生的費用可通過醫保報銷;

2.未將發票交給醫保:壹般醫療報銷需要發票。出院前,需要持醫院的收費發票到醫保報銷窗口進行報銷;

3.藥品、檢查、治療和服務不納入醫保報銷範圍:使用醫保報銷時,只能報銷醫保報銷範圍內的藥品、檢查、治療和服務;

4.有不當原因:未按規定辦理醫療手續,或未批準使用醫保藥品和檢查。

醫療保險不能在以下不同地方使用:

1.如果醫保卡沒有激活,可以自己去開戶行或社保中心激活,也可以撥打社保熱線激活;

2.醫保卡是跨地區使用的,有些地區不壹定能跨地區使用,個人需要提前咨詢社保部門;

3.醫保卡也可以升級。最好定期升級,否則無法使用。

醫療保險異地使用的條件主要是:

1,已辦理異地就醫登記手續的參保人員,如異地安置、探親、工作、留學等,在異地定點醫療保險醫療機構就醫,不影響在所選醫療機構治療;

2.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由個人先支付10%,個人自付部分由醫保基金原支付比例降為60%。

綜上所述,也可能是因為異地就醫系統沒有與當地就醫系統建立聯系,導致異地就醫時無法使用當地就醫留下的余額進行報銷。建議可以向當地醫院或醫保機構反映情況,尋求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