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人才招聘 - 教師招聘瑞安報考

教師招聘瑞安報考

您好!參考2017年瑞安市教師招聘公告

為進壹步加強教育隊伍建設,優化師資結構,根據中***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進壹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和溫州市教育局、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壹步規範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人〔2015〕22號)等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265名。本次招聘分為面向師範類和非師範類畢業生兩部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條件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服從組織安排,身心健康,具體條件如下:

(壹)面向師範類畢業生招聘條件: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瑞安市戶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師範類畢業(或瑞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師範類畢業生),1987年1月1日以後出生;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且本科階段為師範類畢業的,年齡放寬至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二)面向非師範類畢業生招聘條件: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財會、校醫崗位不作要求)。瑞安市戶籍(或瑞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1987年1月1日以後出生;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畢業的,年齡放寬至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

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專業、資格等其它條件詳見《2017年瑞安市公辦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崗位壹覽表》(附件1)。

二、招聘崗位計劃數及開考比例

鑒於個別學科短缺及山區、海島、農村學校師資薄弱的實際,本次招聘的中小學體育、中小學信息技術、特殊教育、高中地理、高中歷史、高中生物、中職專業課等崗位及湖嶺片區、高樓片區、馬嶼片區、陶山片區所屬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和海島學校的崗位(除財會崗位外),開考比例為1:2;其他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3。具體招聘崗位計劃數及開考比例詳見《2017年瑞安市公辦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崗位壹覽表》(附件1)。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壹)報名

1.時間、地點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時間: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7日(上午 8:30-11:00,下午14:00-17:00)。

地點:瑞安市職業中等專業教育集團學校(瑞安市體育東路1號,體育館後面)。

2.報名所需材料

報考人員視所報崗位填寫《2017年瑞安市公辦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報名表(師範類)》(附件3)或《2017年瑞安市公辦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報名表(非師範類)》(附件4),並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和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瑞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含師範類畢業生),須提供有遷出瑞安市記錄的戶口簿。

(2)教師資格證。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生須提供《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3)學歷證書。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生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和就業協議書;碩士研究生還須提供本科學歷證書;以國(境)外學歷報考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認證書。

(4)師範類證明材料。報考師範類崗位的須提供屬於師範類畢業生的證明(如畢業證書上標註師範類,或當年高考後當地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書上所在大學專業標註師範類)。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浙江省內和教育部屬高校畢業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證明,浙江省以外高校畢業的須由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證明。

(5)其它材料。免冠單寸彩色近照2張;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報考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物價局《關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收費的復函》(浙財綜字〔2007〕7號)規定,每科筆試費為40元,兩科***計80元。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壹個崗位,師範類畢業生可報考非師範類崗位,但不能兼報。同壹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不足開考比例的,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並在瑞安教育信息網、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網站、瑞安人才網公布。招聘計劃數取消的,允許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改報其它崗位。

提供虛假材料,擾亂報名秩序,或以湊足報考人數為目的、惡意串通報名的,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考試

1.筆試

報考人員報名成功後務必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憑證》,並按憑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和科目等詳見《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明(身份證、護照、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參加考試,缺壹不可。

財會、校醫崗位的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和《基本素質測驗》兩科,滿分均為100分,各按50%合成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同分的,取《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專任教師崗位的筆試科目為《教育教學理論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科,滿分均為100分,分別按30%和70%合成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同分的,取《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者。筆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報考人員須參加所報崗位的兩科筆試,否則筆試成績無效。

本次筆試科目采用網絡和讀卡評卷的方式,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規定,除零分、缺考和違紀違規等特殊情況外,其他情況不予查分。

2.面試

除財會、校醫外的專任教師崗位需進行面試。該類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5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招聘計劃數少於或等於2名的崗位按1:2比例)。

面試采用模擬上課的形式,滿分100分,時限10分鐘。範圍為相應的學段、學科內容,模擬上課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儀表儀態等,備課時限40分鐘。面試及格分為60分(含),低於60分的不予入圍體檢。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的60%和面試成績的40%合成,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考試總成績同分的,取筆試成績高者。

(三)體檢、考察

財會、校醫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專任教師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

體檢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瑞安教育信息網、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網、瑞安人才網公布。

體檢工作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執行,體檢標準、操作流程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

經體檢合格的確定為入圍考察人員。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報名時尚未提供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考察階段提供,否則按考察不合格處理。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體檢、考察不合格者或因各種原因放棄的,其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四)公示、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瑞安教育信息網、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網、瑞安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壹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後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財會、校醫崗位按筆試成績),統壹組織單向選擇學校。擇校結束後,再按規定程序由學校辦理聘用手續,並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不按規定時間參加擇校的或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其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新聘用的教職工服務期為5年(含試用期)。

四、其他要求

(壹)非2017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二)報考專業資格審查按《2017年瑞安市公辦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專業資格審查辦法》(附件2)執行。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四)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壹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且二年內不得參加瑞安市公辦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考試。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社保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招聘咨詢電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0577-65895851。

本次招聘有關事項均在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註網站信息。

瑞安教育信息網:/

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網:/

瑞安人才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