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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的事業單位招聘壹年多少次?

海南事業單位考試不同於公務員考試,考試周期不確定。招生多少次不好說,根據具體公告。壹般大事業單位的考試,比如事業單位統考、省直事業單位考試,壹年才舉行壹次,其他小事業單位的統考是各單位組織的,考試時間和次數也是各單位決定的。

(1)調查和體檢

1.身體檢查

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招聘單位統壹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可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順序依次遞補或取消該職位的招聘。同壹職位有兩名及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並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排名順序。如果筆試成績再次並列,必須進行加試。加試方式為面試,根據加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排名順序。體檢人員名單和體檢結果將在省財政廳網站公布。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後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申請復審,以復審結果為準,並有紀檢監察人員參加。

調查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人選,由招聘單位組織對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和道德品質進行考察。考察主要圍繞候選人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對候選人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考察不合格或不符合聘用條件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額需要遞補的,報考同壹職位且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可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或取消。

(2)擬聘用和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按相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並按程序在省財政廳網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天。公示期間如有爭議,由招聘單位調查處理,並將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報送省財政廳。因候選人在公示期內放棄聘用或候選人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等原因。,報考同壹職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後,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3)就業

擬聘用人員確定後,各招聘單位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省財政廳審核後,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對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出具《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錄用通知書》,並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被聘用人員按規定明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以上是壹年幾次海南事業單位招聘的全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