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簡歷壹般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個人資料: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家庭住址、政治面貌、婚姻狀況、身體狀況、興趣愛好、性格等。
(2)學術內容:專業、學位、外語和計算機掌握等。
(3)、我的經歷:突出過去的成績和榮譽。過去的成就是妳能力的最有力證明。把它們詳細寫下來會很有說服力。
(4)、簡歷不宜過長,應盡量集中在三頁以內。最重要的是要有實質性的東西給雇主看。
(5)簡歷上的信息必須客觀真實。永遠不要吹牛,而是誠實地盡可能多地寫。
1.我的基本信息包括:
姓名、年齡(出生日期)、性別、籍貫、民族、學歷、學位、政治面貌、學校、專業、身高、畢業時間等。
2.個人簡歷:
主要是從高中階段到就業前最高學歷階段的個人經歷,要壹年壹年的銜接。
3.我的學習經歷:
主要列出大學階段的大、輔修、選修科目和成績,特別要體現與所應聘職位相關的教育科目和專業知識,突出重點,有針對性,讓妳的學歷和知識結構能讓用人單位感覺與其招聘條件壹致。
4.我的實踐和工作經驗:
對於已經參加工作的研究生來說,突出自己在原崗位上的成績也是非常重要的。
我的能力和性格評價:
試著將妳的專長、興趣和個性與妳所尋求的職業特點和要求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