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出現空缺的,按照同壹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壹次。替補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根據各崗位擬招聘人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1:3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人員(同壹崗位筆試成績並列最後壹名的,壹並復試)。
資格復審後,進入面試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未達到上述規定比例的,在同壹職位報考人員中,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遞補,筆試成績相同者壹並進入。補充後仍達不到上述規定比例的,在保證競爭的前提下適當降低比例,但不低於2:1;低於2:1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及註意事項請登陸原報名網站查看相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