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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畢業生就業的政策

政府對畢業生就業的政策如下:

1.深入開展市場化崗位開拓行動。各地各高校要深入開展全國高校書記校長訪企拓崗促就業專項行動,二級院系領導班子成員也要積極參與。鼓勵高校與對接企業和用人單位開展集中走訪,深化多領域校企合作。

教育部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校園招聘月”“就業促進周”等崗位開拓和供需對接系列活動。充分發揮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委員會和行業協會作用,完善“分行業就指委+分行業協會”促就業工作機制。

2.實施“萬企進校園計劃”。各地各高校要充分發揮校園招聘主渠道作用,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積極舉辦線下校園招聘活動,確保校園招聘活動有序開展。高校要創造條件主動邀請用人單位進校招聘,支持院系開展小而精、專而優的小型專場招聘活動。

3.全面推廣使用國家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教育部將進壹步優化升級國家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功能和服務,不斷提升平臺專業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各省級大學生就業網站、各高校就業網站要於2022年12月底之前,與國家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互聯互通,實現崗位信息***享。

鼓勵地方和高校依托平臺聯合舉辦區域性、行業性專場招聘活動。各地各高校要指導2023屆畢業生、畢業班輔導員、就業工作人員及時註冊使用平臺,確保有需要的畢業生都能及時獲得就業信息。

4.充分發揮中小企業吸納就業作用。開展民營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專項行動,精準匯集推送崗位需求信息。會同有關部門舉辦“全國中小企業人才供需對接大會”“民企高校攜手促就業”“全國中小企業網上百日招聘高校畢業生”等活動,為中小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搭建平臺。

各地教育部門要配合本地相關部門落實對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的優惠政策,支持開發創造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各高校要加強與中小企業的供需對接,為中小企業進校招聘提供便利,引導更多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

5.支持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各地各高校要積極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在資金、場地等方面向畢業生創業者傾斜,為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孵化、成果轉化等提供服務。推動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等大學生創業項目轉化落地。

各地教育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落實靈活就業社會保障政策,為畢業生從事新形態就業提供支持,推動靈活就業規範化發展,切實維護高校畢業生合法權益。

6.優化政策性崗位招錄安排。各地教育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統籌好政策性崗位招錄時間安排,盡早安排高校升學考試、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國企等政策性崗位招考及各類職業資格考試。

充分發揮政策性崗位穩就業作用,穩定並適度擴大招錄高校畢業生規模。發揮國有企業示範作用,辦好第四季“國聘行動”。

7.積極拓寬基層就業空間。各地教育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挖掘基層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工作、司法輔助、科研助理等就業機會,組織實施好“特崗計劃”“三支壹扶”“西部計劃”等基層就業項目,拓展“城鄉社區專項計劃”,鼓勵擴大地方基層項目規模。

引導更多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壹線就業創業。健全支持激勵體系,落實好學費補償貸款代償、考研加分等優惠政策。

8.積極配合做好大學生征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密切軍地協同,加大征兵宣傳進校園工作力度,暢通入伍綠色通道,配合兵役機關做好兵員預征預儲、高校畢業生征集等工作。

各地教育部門要研究制定細化方案和實施辦法,落實好退役普通高職(專科)士兵免試參加普通專升本招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等優惠政策。

9.全面加強就業指導。高校要健全完善分階段、全覆蓋的大學生生涯規劃與就業指導體系,確保有需要的學生都能獲得有效的就業指導。要進壹步完善就業創業指導課程標準,打造壹批就業指導名師、優秀就業指導課程和教材。

充分利用“互聯網+就業指導”公益直播課等各類資源,提升就業創業指導課程質量和實效。要通過校企供需對接、職業規劃競賽、簡歷撰寫指導、面試求職培訓、壹對壹咨詢等多種形式,為學生提供個性化就業指導和服務。

要打造校內外互補、專兼結合的就業指導教師隊伍,鼓勵用人單位、行業組織更多參與高校生涯教育和就業指導。

10.深入推進就業育人。各地各高校要把就業教育和就業引導作為“三全育人”的重要內容,深入開展就業育人主題教育,引導高校畢業生保持平實之心,客觀看待個人條件和社會需求,從實際出發選擇職業和工作崗位。

開展就業育人優秀案例創建活動,選樹壹批就業典型人物,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祖國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