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鐵路公安局的人員,先參加專業科目筆試,再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其專業科目筆試成績與公共科目成績壹並公布。筆試成績分別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筆試成績的40%、30%、30%的比例合成。考點設在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自治區首府,其他城市不設考點。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後,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崗位、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崗位、行政執法崗位合格分數線會有差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崗位、基層崗位和特殊專業崗位在抽取最低合格分數線時給予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