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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法律分析:1、醫療費:掛號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用費用,需結合患者病例及診斷證明。2、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數和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標準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3、受害人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收入狀況和誤工時間確定。4、住院夥食補助費:住院夥食補助費×住院天數。5、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護理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並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28264元×20年,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10620元×20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壹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