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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土建設工程”與“四資源”集聚研究——以宿遷市宿城區為例

1“良田建設工程”和“四大資源”概念

1.1“良田建設工程”概念

是指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按照統籌城鄉發展、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以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為載體,以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為抓手,對耕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將農村居民遷往城鎮,節約集約利用建設用地;建設大面積、連片的高標準農田,優化區域土地利用布局,實現耕地集中、居民點集聚、土地集約利用、效益集中的目標,是壹項系統工程。

“萬公頃良田建設工程”的實施,有利於解決農田經營分散、生產方式落後、村莊布局淩亂、戶均占地過多、保障水平低等問題,是促進農業由分散經營向規模經營轉變、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的具體舉措;是解決保護資源和保障發展問題,實現土地資源集約高效利用的有力手段;它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打破城鄉二元結構,促進城鄉協調發展,提高城市化水平,構建和諧社會的有效途徑。

1.2“四個凝聚”概念

它是指耕地資源、建設用地資源、勞動力資源、市場需求和公共服務資源的有效聚集。

2.宿城區“良田建設工程”試點項目基本情況

到2010年,建成高標準農田16980畝,新增耕地1222.35畝。形成壹批集中連片、基礎設施配套的高標準農田,為現代農業發展提供良好平臺,切實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

3 .實施“良田建設工程”試點的基本原則

開展“萬公頃良田建設工程”試點,要在不減少耕地面積、不增加建設用地、不損害農民利益、不違反土地法規的前提下,遵循六項原則。

3.1科學規劃和城鄉統籌

“良田建設工程”的土地整理規劃和集中居住區規劃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和城市規劃相銜接,通過科學規劃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3.2以農業為重點。

重點建設大面積連片高標準農田,確保建設項目實施後,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實施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

3.3政府主導,部門合作

建設項目試點由縣(市、區)政府統壹組織,相關部門協調,市場化等多種方式運作。

3.4試點先行,標準化運作

堅持從當地實際出發,量力而行,選擇工作基礎好、有壹定經濟基礎和資金保障能力的地方先行試點,探索研究農民拆遷安置、就業、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等問題,取得成功經驗後逐步推廣。

3.5依法維權,得到農民認可。

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切實保護農民和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在項目實施中充分尊重群眾意願,取得農民同意,維護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

3.6創新理念,積極探索。

良田建設工程是壹項全新的系統工程,直接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涉及領域多,政策要求高。要開拓新思路,大膽創新,積極探索實踐,走出壹條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的新路子。

4“四個集聚”的好處

4.1耕地資源集聚效益

“萬公頃良田建設工程”的實施,有利於解決農田經營分散、生產方式落後、村莊布局淩亂的問題,是促進農業由分散經營向規模經營轉變、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的具體舉措;它是實現土地資源集約高效利用的有力手段。

項目實施後,可以建設連片的高標準農田,統壹采用稻麥輪作的形式,不僅有利於機械化的實施,而且可以提高生產效率。項目實施的主要目的是通過田、水、路、林、村的綜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通過農村居民點拆遷整理,節約集約利用建設用地,建設大面積連片高標準農田,優化區域用地布局,實現耕地集中、居民點集聚、用地集約、效益集中的目標。

項目區土地整理潛力主要包括廢塘、農村道路、農田水利設施、田地和未利用地。

* * *新增耕地面積81.49公頃(其中建設用地復墾58.77公頃,養殖水面填埋4.87公頃),新增耕地率8.06%;扣除農村居民點、工礦用地、養殖水面開墾後,新增耕地17.85公頃,增長率為1.76%。

該項目通過土地平整、溝塘、草地、農田水利設施、道路和林網建設,形成了大面積連片的高標準基本農田。項目區土地利用結構調整見表1 ~表4。

表1宿遷市宿城區“萬青良田建設工程”土地結構調整匯總表

繼續的

*表示實際值為100%或0,忽略表中四舍五入引起的偏差。

表2宿遷市宿城區倉集“良田建設工程”土地結構調整表

*表示實際值為100%或0,忽略表中四舍五入引起的偏差。

表3宿遷市宿城區鄭樓“良田建設工程”土地結構調整表

*表示實際值為100%或0,忽略表中四舍五入引起的偏差。

表4宿遷市宿城區楊北片區土地結構調整表

繼續的

*表示實際值為100%或0,忽略表中四舍五入引起的偏差。

4.2建設用地資源集聚

* * *項目區復墾建設用地58.7700公頃,其中倉集28.2200公頃、鄭樓22.3000公頃、洋北8.2500公頃,* *拆遷578戶2406人。其中,倉集項目區392戶,涉及1601人;鄭樓109戶469人;洋北有77戶336人。

為妥善安置搬遷農民,滿足宿城區新農村建設需要,具體方案如下:

(1)倉集片搬遷方案:倉集片需要392戶1601人,統壹安排在鎮集中安置點。集中安置點安置面積102.80畝(68576平方米),每戶平均安置面積0.26畝(65438+)。對被拆遷人合法建築面積按有關標準給予補貼,實行統壹建設、統壹標準、統壹建房、統壹安置,免收各種費用,減少農民支出,減輕農民負擔。安置區現狀圖見圖1,規劃安置點圖片見圖2。

圖1現狀圖上倉集鎮安置地塊示意圖

圖2倉集鎮安置區示意圖

(2)鄭樓片區搬遷計劃:搬遷戶全部搬遷至古城居委會康居示範村和鄭樓鎮運河路安置小區。根據規劃,運河路安置小區4戶18人,古城居委會康居示範村105戶451人,平均安置面積200平方米。鄭樓安置區現狀見圖3,規劃安置點影像資料見圖4。

圖3當前地圖上鄭樓鎮安置小區示意圖。

(3)陽北鎮搬遷計劃:陽北鎮336人,需搬遷77戶。當地政府將提供近80套安置房,建築面積約1.54萬平方米,平均每戶安置面積200平方米。被拆遷戶的合法建築面積,按照拆建標準進行補償安置。洋北安置區現狀圖見圖5,規劃安置點影像資料見圖6。

圖4鄭樓鎮安誌區圖像

城鄉協調發展路徑的創新探索——“萬公頃良田建設工程”的理念與實踐

圖5洋北鎮安置區現狀地圖示意圖圖6洋北鎮安置區影像圖

2009 ~ 2011宿城區倉集鎮、鄭樓、洋北鎮舊拆遷區總面積58.77公頃,涉及舊拆遷地塊76塊。農村居民點和工礦用地舊區拆遷;新區布局由宿城區人民政府根據國家土地供應政策和節約集約用地要求,按照項目區布局的基本原則統壹安排實施,實行與周轉指標掛鉤的有償調整。* * *安排建設新區58.7700公頃,其中***4個安置區15.08公頃,分別位於倉集鎮、洋北鎮、鄭樓鎮,可充分安置農民。保留區主要位於宿城區,***43.69公頃。預留區域全部用於城市建設,土地開發利用方向主要是宿城區基礎設施和商業項目建設。詳情見表5。

表5項目區拆遷安置地塊統計表

通過進入集中居住區和舒適示範村,將搬遷農民安置在區位好、交通等基礎設施完善、生活環境優越的集中居住區,可節約建設用地655.35畝,進壹步集聚農村建設用地資源,從而改善農村面貌,促進城鄉協調發展,提高農民整體生活水平。

4.3勞動力資源集聚

4.3.1項目區就業狀況

項目區共有578戶拆遷戶和2406名拆遷戶,按年齡層次分為四個年齡段。詳情見表6。

表6項目區人口年齡統計表單位:人

註:第壹年齡段16歲以下;第二年齡段為女性16周歲以上(含16周歲)至45周歲以下,男性16周歲以上(含16周歲)至50周歲以下;第三年齡段為女性45周歲以上(含45周歲)至55周歲以下,男性50周歲以上(含50周歲)至60周歲以下;第四年齡段為55歲以上(含55歲)女性和60歲以上(含60歲)男性。統計時間是2009年3月。

據調查,項目區被拆遷人全部為農業人口,其中農民工580人,占總人口的24.438+00%。要建立就業扶持機制,確保土地不失業。

4.3.2支持就業導向

針對項目區內勞動年齡的拆遷人口,可通過以下四種方式實現安置:

(1)以土地方式加入農業經濟合作社。按照“群眾自願、土地參與、集約經營、收益共享、利益保護”的原則,引導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實行有保障的收益和利益分配。方案實施後,農民與各鎮農業經濟合作社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或流轉協議,土地由合作社統壹管理或承包出去。采用集約化生產、標準化管理和規模化經營,重點發展現代高效農業,通過合作社進行科學、系統、機械化種植。承包方可以壹次性或分年支付租金,被拆遷的農民在獲得土地入股或流轉收益的同時,可以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返聘到承包方工作。

(2)政策性安置:在盡可能滿足企業用工條件的同時,要求本鎮企業優先考慮自願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民。按照“政府引導、部門監管、農民受益”的原則,結合鎮內企業用工要求和生產實際需要,政府安排搬遷農民在用工企業接受技能培訓,既解決了企業用工難的問題,又為其自身發展創造了條件。

(3)培訓就業:以搬遷的勞動年齡農民為重點培訓對象,聯手當地勞務培訓、職業介紹公司,通過技能培訓、職業介紹、舉辦招聘會等方式促進就業。

(4)鼓勵自謀職業:采取減免稅費、提供小額貸款等優惠政策,有意識地引導農民向餐飲、服務業等第三產業發展,鼓勵失地農民從事建築、建材、安裝、運輸、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

(5)其他。積極拓寬就業渠道,通過大力建設農村集中居住區和安居示範區,讓參與拆遷的村委會人員投入社區管理。此外,實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機制,對拆遷中確有困難的農民給予生活補貼。

通過以上措施,妥善安置安置區剩余勞動力,確保項目區農民不失業,進壹步聚集勞動力資源。

4.4市場和公共服務資源

4.4.1社會效益分析

項目實施後,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壹方面,擴大了有效建設用地和其他用地面積,提高了土地利用率,盤活了農村存量建設用地,通過宅基地整理、村莊搬遷整理、基礎設施完善等措施緩解了土地供需矛盾。另壹方面,改善了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促進了居住集中和城市化進程,對建設新型農村社區,促進農村經濟現代化和農村社會全面發展具有以下重要現實意義:

(1)增加耕地面積。

(2)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耕地質量。

(3)促進農業結構調整。

(4)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

(5)有利於社會穩定。

4.4.2生態效益分析

(1)減少水旱澇的威脅。

(2)改善農田生態系統。

4.4.3經濟效益分析

本項目的經濟效益主要取決於投資成本和整理後新土地的利用方向。通過項目的實施,可以減少農村建設用地面積,並相應獲得掛鉤周轉指標,為地方經濟發展爭取土地空間。項目區實施掛鉤方案* * *安排新建面積58.77公頃。除去15.08公頃的安置面積,可獲得43.69公頃的預留面積。使用新的保留區可以獲得客觀的經濟效益。

此外,項目建成投產後,農業生產環境和農業內部結構將得到極大改善,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農業結構變化的縮影,特別是充分利用先進的農業生產技術改造農田,形成適合農業現代化生產的優質標準農田。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農業發展的預期收益將呈指數級增長。現在是按種糧食這個更低的目標來算的。

增產效益

項目區重建後,灌排系統完善,能及時向農作物供水,澇漬及時排除,為農作物創造了良好的生長條件,有利於農作物高產穩產(表7、表8)。

表7項目區整理前耕地增加效益表

1千克=1000克

表8項目區整理後增加耕地效益表

整理前耕地效益為11846700元;整理後耕地效益為1980.72萬元;整理後的耕地增產效益為796.05萬元。

4.4.3.2的種植效益

項目區* * *種植胡楊1.77萬株,10年後完成,完成株數達到0.1.5立方米。根據目前市場情況分析,按每立方米600元計算,益陽效益為654.38+0.593萬元(每654.38+00年654.38+0次)。扣除人工和種苗購買成本,按10元/株計算,平均年效益為1416萬元。

根據以上計算,改造後項目區年均效益為796.05+14.16 = 810.21萬元。

此外,項目建成後,還有壹些間接的經濟效益無法量化。比如,農村居民點整理後,耕地將進壹步集中連片,有利於實現土地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如果再考慮這些無形的收益,這個項目的投資收益將是可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