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求職招聘 - 恩施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信息

恩施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信息

利川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 清江大道312

工作時間:

聯系方式:

宣恩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 珠山鎮興隆大道福利中心壹樓

工作時間:

聯系方式:

巴東縣婚姻登記處

地址: 北京大道158號

工作時間:

聯系方式:

鹹豐縣婚姻登記處

地址: 紅旗路69

工作時間:

聯系方式:

來鳳縣民政局三胡婚姻登記處

地址: 大壩路與武昌路交叉口東北50米

工作時間:

聯系方式:

建始縣民政局紅巖寺婚姻登記處

地址: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縣滬聶線與青青街交叉路口往東約100米

工作時間:

聯系方式:

鶴峰縣民政局燕子婚姻登記處

地址: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鶴峰縣十字街與燕欣路交叉路口往東北約100米(燕子鎮民族中心學校西側)

工作時間:

聯系方式:

結婚登記需要什麽手續和材料

申請、審查和登記領證是結婚登記流程的三個環節。

(壹)申請

符合結婚登記要求的情侶,可攜帶相關證件、證明材料以及登記照片,***同到壹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根據工作人員的指引填寫申請登記聲明。

申請結婚登記的證件、證明材料不同人有不同要求,如內地居民申請結婚登記,需持有本人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檢證明、本人單身證明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血親關系的聲明(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等材料,若離過婚的申請再婚,還需攜帶離婚證件。

外國人,如常駐我國的外國人、外籍華人等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登記,需持有本人有效護照或國籍證件、有效的《外國人居留證》、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等材料。

(二)審查

婚姻登記處會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核對與審查,查明提交的結婚申請是否在條件範圍之內,如有不明之處,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通常會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材料。

(三)登記、領證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會予以登記,然後發放結婚證;對離過婚的,婚姻登記處會將其離婚證進行註銷處理;必要情況下,婚姻登記處還會出具《不予辦理結婚登記告知書》,解釋不予登記的緣由。

離婚辦理需要什麽手續和證件

離婚登記辦理流程如下:

(壹)申請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需要離婚的雙方根據要求簽訂離婚協議書,壹同到相關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並提供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結婚證;

2、辦理離婚登記所需的身份證件,如戶口本、身份證、港澳臺通行證、護照等;

3、現場填寫的與離婚登記有關的申請書。

(二)受理

婚姻登記員按照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初次審核。離婚申請初審無誤後,給當事人發關於離婚登記申請受理的回執單。如果與離婚登記申請條件不符,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當事人可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

(三)冷靜期

從婚姻登記處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並向當事人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那壹天起三十日之內,當事人的任何壹方不想離婚的,可以持相關材料,如本人的有效身份證、《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需書面說明情況),到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並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待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後,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在離婚冷靜期結束後30天內,雙方沒有壹起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放離婚證的,視為當事人不願離婚,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四)審查

在離婚冷靜期結束後30天內,(期間屆滿的最後壹天屬於節假日的話,則以節假日後第壹日作冷靜期期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按規定攜帶相關的證件、材料,如離婚協議書、結婚證、雙方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護照、通行證、身份證等,***同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相關規定的程序和條件執行和審查,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當事人,不予辦理,若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的離婚登記告知書,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出具。

(五)登記(發證)

婚姻登記處依據《婚姻登記工作和規範》規定,予以相關登記並給當事人發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