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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寧縣教育局的機構設置

根據《新寧縣教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新政發[2012]30號)的精神,縣教育局各股室(站)職能如下:

壹、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文書檔案、資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重要文件、報告起草和重要事項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全縣教育改革和重大政策調研工作;牽頭辦理人大、政協委員提案、議案;負責檢查指導教育法律法規貫徹實施、法律咨詢;負責全縣教育新聞宣傳工作、教育信息化工作、來信來訪、報刊圖書征訂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婦女工作及其他工作。

二、政工股

負責直屬單位的黨建和領導班子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有關工作;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直屬單位體制改革和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其他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工作;指導教師進修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負責中小學教師培養的統籌規劃和專項培養計劃的組織實施。

三、基礎教育股(加掛“中國***產主義青年團新寧縣教育局工作委員會”牌子)

承擔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學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學校***青團的宏觀管理工作;擬訂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基本政策及基本教育教學文件與評估標準,組織指導基礎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中小學學籍管理工作和中小學、幼兒園招生計劃工作;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布局調整;歸口管理中小學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書;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和推廣普通話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及學生參加體育和藝術等活動;監管學校的食品安全。

四、計統財務審計股

負責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中小學校經費體制改革;負責全縣教育經費預算的編制,教育經費的籌措,撥款、決算、基建工程及校產的宏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收費標準;負責教育部門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縣本級教育部門各單位政府采購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審計工作的開展。

五、招生考試辦公室

負責全縣研究生、普通大中專、成人高考考試招生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及英語等級考試工作;負責考務人員的培訓管理;負責考風考紀建設,會同相關部門查處招考工作中的違紀舞弊事件;負責推進考點現代化工作;負責收集整理、提供有關畢業班工作的信息和資料,切實搞好畢業班服務工作。

六、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社會辦量辦學股

承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設置、調整、教材建設、學歷、學籍等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督促三級農校的辦學;擬訂全縣民辦教育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綜合指導全縣民辦教育改革和發展;負責民辦學校的審批、申報和監管工作。

七、社會管理安全維穩股

負責協調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普法宣傳、維護穩定工作;負責協調和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防範及其它非法組織問題;負責協調和指導全縣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安全保衛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八、紀檢監察室

監督檢查教育系統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和監察對象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情況;指導、督促、檢查教育局所屬單位抓好廉政宣傳教育工作、教育行風建設工作;調查處理違反黨紀、政紀案件;組織開展教育系統執法監察工作,對考試、招生招聘、采購、招標、評優評先、職稱評定、人事代理、調資晉級、教育收費等工作進行監察。

九、教育工會

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工作;聯系群眾,聽取和反映群眾意見和要求,關心職工生活;指導基層工會組織職工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進教代會和校務公開制度建設。

十、新寧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新寧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是縣人民政府掛靠在教育局負責全縣教育督導工作的辦事機構。負責全縣教育督導工作,代表縣人民政府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管理全縣教育的各項評估、驗收與專項督查。

十壹、新寧縣勤工儉學管理站

負責制定勤工儉學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勤工儉學、勞動生產實踐活動;對勤工儉學工作進行正確引導和管理,發展校辦產業。

十二、新寧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服務指導中心(加掛“教育人事檔案室”牌子)

負責教育系統教職工人事檔案收集、整理、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檔案管理和就業指導工作;負責全縣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人才交流市場的管理,積極推薦畢業生就業;負責畢業生人事關系代理工作,積極為畢業生提供服務。

十三、新寧縣教研室

負責全縣中小學教育教學研究工作,對全縣中小學進行教育教學業務指導;制定本縣教學研究計劃,組織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研究活動;檢查各中小學執行課程標準、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使用教材的情況;組織教研人員深入學校、課堂,參加教學實踐,加強調查研究,了解教學基本情況,及時提出改進教學的指導性意見和建議。

十四、新寧縣電教儀器站

負責全縣中小學現代教育的管理指導工作,指導中小學教學信息化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充分發揮教學儀器在教育教學中的作用;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進行電化實驗教學研究工作;負責全縣中學學業水平考試中的實驗操作考試和信息技術考試工作。

十五、新寧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負責普通高等學校和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和貸後管理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的國家助學金管理等資助工作;負責普通高中家庭貧困學生的資助工作;負責義務教育“兩免壹補”政策的落實工作;發動、組織、接受社會各界對中小學校和中小學生的救助和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