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位員工月工資為1610元(根據省市相關文件要求調整),並為其繳納五險(不含個人應繳納部分)。
2.招聘人員全部采用聘用制,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後,由區殘聯與其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每年壹次)。合同期滿後,可根據雙方意願續簽勞動合同。
3.被聘用人員的日常工作安排和管理由所在區殘聯和鄉鎮(街道)共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