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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市人才補貼政策2022

第壹部分是企業自主識別人才模式的實施。第壹個是導頻確定程序。二是人才認定標準。第二部分是人才住房保障工程的實施。第三部分是引進人才保障政策的實施。第四部分是中介機構引進人才激勵政策的實施。第五部分是升級“壹站式”人才服務平臺。

新鄉市政府辦公室發布《新鄉市引進人才、留新創新若幹政策》(以下簡稱《若幹政策》)。

《若幹政策》分為人才認定、租房(購房)保障、生活補貼、技能提升(有獎大賽)補貼、中介機構人才引進獎勵、“壹站式”線上線下人才服務保障五個部分。

第壹部分是企業自主識別人才模式的實施。第壹個是導頻確定程序。市委人才辦統籌協調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各相關成員單位共同審核備案企業自主認定試點單位名單。二是人才認定標準。分為國際壹流人才(A類)、國內壹流人才(B類)、省壹流人才(C類)、拔尖青年人才、急需緊缺人才(D類)。第三是管理機制。有失信或違反職業道德、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等行為的,取消相應人才分類資格和相關待遇,並納入個人失信記錄。四是評價機制。每年對獨立鑒定試點單位進行評估,對不能發揮試點作用或不符合試點單位設立條件的,取消獨立鑒定試點資格。

第二部分是人才住房保障工程的實施。首先是成立“青年站”。為新鄉“四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兩大未來產業”的企業引進青年人才,提供免費住宿、就業咨詢、人才交流等綜合服務。二是給予租房補貼支持。按照A類、B類、C類、D類人才分別享受1年內的租房補貼。對1年內新建高校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分別享受1年內博士生、碩士生、本科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預備技師)租房補貼。三是給予人才公寓支持。四是給予購房補貼。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在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可按類別申請壹次性購房補貼。

第三部分是引進人才保障政策的實施。首先是給予生活補貼支持。1.失業大學畢業生的生活補貼。暫時沒有找到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到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實習單位申請就業實習,按月領取生活費。標準不低於最低工資的80%。2.就業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在新鄉企業就業的青年人才(E類人才)等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按其學歷水平享受三年內生活補貼。3.全日制博士後生活補貼。設立博士後科研人員生活補助基金,享受博士後科研人員生活補助65438+萬元。二是給予風險投資支持。新建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合夥經營或組織創業的,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對高校畢業生和畢業後5年內首次離崗創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學生,可按規定給予壹次性創業補貼。三是為技能提升培訓提供補貼支持。按照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高級技師類別,給予企業新學徒和技能提升培訓補貼。四是給技能大賽獲獎者財政獎。對世界技能大賽、全國壹級賽、省級壹級賽、市級壹級賽的獲獎選手及其專家教練團隊,按相應標準給予獎勵。五是給予用人單位引進高技能人才的支持。鼓勵和支持用人單位引進中國技能獎獲得者、國家級技術專家等高端技能人才。對從新鄉市外引進優秀高技能人才的企事業單位,按規定給予壹次性獎勵。

第四部分是中介機構引進人才激勵政策的實施。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職業中介、獵頭等相關業務)為新鄉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團隊,根據引進人才類別給予資金獎勵。

第五部分是升級“壹站式”人才服務平臺。提升新鄉市政務服務大廳(市民中心)人才“壹站式”綜合服務窗口服務水平,暢通“壹窗受理、壹站式受理、壹事壹辦、並聯辦理、全市辦理”服務模式,為高層次人才、海外人才、專業人才、青年人才提供優質服務。提高人才網上服務水平,強化“壹網辦理”服務功能,將涉及科技、工信、人社、住建等部門的人才服務事項納入新鄉政務服務網綜合服務平臺,實現人才服務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網絡化。

此次出臺的《若幹政策》從認定人才、保障人才安居、引進人才保障政策、獎勵人才中介機構、升級“壹站式”人才服務平臺五個方面對人才引進工作進行了全面優化、升級和整合,覆蓋了各個層面、各個領域、全周期,更加有利於吸引人才、集聚人才。

此次出臺的《若幹政策》體現了人才生態的持續優化,突出了人才集聚效應,人才效率將得到更有效的發揮。對新鄉市來說,到“十四五”末地區生產總值突破5000億元,實現全省“進五進四”的目標。“兩地三區壹樞紐”戰略定位更加突出(建設國家創新高地和國家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區域融合發展示範區、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引領區、幸福生活共享區、區域綜合交通物流樞紐),以打造“高校是實驗室、城市是孵化器、企業是創新場”的創業創新格局,把新鄉建設成為國家創新型城市,為新鄉創新發展、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效的人才支撐。

法律依據:

引進高層次人才實施辦法

1.引進的創新創業領軍團隊,經評審後將得到不同程度的支持。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兩院”院士領銜的創新創業團隊,每個團隊給予3000-5000萬元的項目產業化扶持資金;國家級專家團隊和同級創新創業團隊,每個團隊給予500萬-654.38+00萬元的項目產業化扶持資金;其他市級以上創新創業團隊認定,給予每個團隊654.38+0萬元項目產業化扶持資金。

2.對評審認定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按照不同類型給予支持。創業領軍人才給予200萬元支持項目產業化;全職引進創新領軍人才給予654.38+0萬元的項目研發支持資金。

3.評審認定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緊缺,按不同類型給予支持。高層次創業緊缺人才,給予654.38+0萬元項目產業化扶持資金;全職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給予50萬元項目研發扶持資金。

4.對我市產業發展具有基礎性、戰略性、支撐性的領軍人才和團隊實行“壹事壹議”,最高可獲得6543.8+0億元的項目產業化資助。

5.孩子上學。申請在我市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子女,由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協調,根據其就讀意願和實際住址,安排到新鄉市所屬學校就讀。高層次人才子女申請轉入普通高中的,按照與原高中相同錄取批次的原則,結合本人意願和實際情況,在相應的普通高中就讀。

6.配偶就業。屬於公務員身份的,根據本人特長,經核實認定後,由市人社局聯系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屬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由市人社局核實,經聯系後安排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編制問題,在人員編制限額內,按照機構編制管理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