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文件
1,重慶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請審核(復)核對表,承諾及授權(原件)。
2.要求本人及家庭成員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及壹整頁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
3、婚姻狀況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已婚者提供結婚證,離異者提供離婚證,未婚者提供戶口本和承諾書。
4、屬低收入家庭的提供《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有效期不少於6個月)(驗原件,驗復印件)。
5.現住房情況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
有房的,提供房產證,出租的,提供租賃合同和承租人的房產證。
6.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申請實物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應同時提交以下相應材料;重度殘疾家庭須提供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重度殘疾證明;有重疾成員的家庭須提供醫療機構出具的重疾診斷證明;居住危險房屋的,由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危險房屋鑒定證明。
7.準確填寫《廉租住房申請表》和《廉租住房保障用戶資格審批單》,承諾書需要申請人個人簽名。
二、申請條件
1.申請人為非農業戶口且實際居住在本縣,申請的家庭成員之間存在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
2.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小於15平方米(建築面積為15平方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地收入標準。
廉租住房申請流程:
1.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2.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布,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送縣級住房建設(住房保障)部門。
3.縣住房城鄉建委收到初審結果後,在7個工作日內將保障對象家庭信息反饋給公安(車管)、人力社保、社會保險、房產、工商、稅務、住房公積金等部門。
各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將聯動審核結果反饋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由縣住建(住房保障)部門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申請材料轉送同級民政部門。
4、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縣級住房建設(住房保障)部門。
5、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縣住房建設(住房保障)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5天;無異議或者經公示無異議的,應當登記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將登記結果向社會公開。
參考以上內容?奉節縣人民政府-廉租房申請政策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