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規定:
自理行李重量不超過10 kg,每件體積不超過20×40×55 cm。每位乘客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限制為5公斤。持頭等艙機票的旅客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
持有商務艙或經濟艙機票的乘客只能隨身攜帶壹件物品。每件隨身物品的體積不得超過20×40×55厘米。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者體積限額的隨身物品,應當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擴展數據
飛行時禁止攜帶物品-
槍支(包括各類仿真玩具槍、微型發射器及各類進攻性武器)、彈藥、軍械、警械、爆炸物、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蝕性物品、
危險溶液等違禁物品帶上飛機或托運行李和物品。凡攜帶或夾帶上述物品者,應立即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中國民用航空局-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