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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需要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壹)探親訪友

必須提交親友的邀請函和邀請人在目的國的居住證明。

1,邀請函(以下壹種就夠了):

(1)官方邀請函;

(2)普通邀請函內容。

2.邀請人在目的國的居留證明(以下壹項即可)。

(1)邀請人在目的國的居留資格證明;

(2)邀請人在目的國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三)經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可的能夠證明邀請人在目的國合法居留的其他證明。

歸僑、僑眷應當出具其戶籍所在地的市、縣僑務辦公室或者歸僑、僑眷聯合會出具的歸僑、僑眷證明。60周歲以上的公民和隨父母(或監護人)出國未滿16周歲的人員,只提交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意見,免交親友邀請函和邀請人在聯系國的居留證明。

(2)出國旅遊的個人

必須提交旅行所需的外匯費用證明(如申請人的銀行存款證明)。出入境管理部門認為必要時,申請人還應提交境外親友的邀請函或擔保書。

(3)自費出國留學

必須提交接收學校出具的錄取通知書,在出入境管理部門認為必要時,申請人還應提交必要的經濟擔保證明。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申請自費出國留學,必須提交壹份quot自費出國留學資格證書quot。出國學習宗教課程(含在國內宗教院校學習),須提交省級以上宗教事務局出具的同意證明。公派留學生(包括國家和事業單位的留學生)必須提交完整的《公派留學生申請護照登記表》。

(4)出國定居

應提交國家政府主管部門或駐華使領館的居留許可證明或親友同意在擬居住地定居的證明。

(五)繼承境外財產

必須提交合法繼承的證明。

(6)個人出國就業

須提交在目的國具有法律效力的就業、就業單位或雇主的就業、就業證明。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證書是指由目的地國家的公證處或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證書。勞務公司協助的境外勞務人員應提交申請人經具有境外勞務經營權的勞務輸出機構確認的勞務輸出證明。境外就業服務機構協助辦理境外就業的,應當提交由具有境外就業經營權的境外就業服務機構確認的申請人與境外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合同。

(七)企業人員因企業業務需要出國的。

1.提交外企邀請企業出國的信函。

2.提交出國人員所在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核對復印件,領取復印件。

3.提交企業法定代表人親筆簽署的信函和企業對出國的意見。企業負責人出國時,還必須提交上級主管部門對其出國的意見。因公出國的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業者為工商聯會員,由市、縣(區)私營企業協會或個體勞動者協會出具意見。

4.提交國外就業聯系單位的邀請函。這封信是用外語寫的。同時附上中文翻譯。應提交這封信的原件和兩份復印件。壹份由受理審批機關和審查機關各留存壹份,原件在審批完畢後退還申請人。

5.提交受理審批機關審查批準機關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6.《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壹式兩份,由擬出國人員如實填寫,並附照片,制作出境證明使用。

(八)出國從事其他非官方活動,必須提交相應的國外邀請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