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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應屆畢業生來濰坊可以申請人才住房補貼嗎?

自2020年6月8日起首次來濰坊且已繳納社保12個月且符合其他條件的非應屆畢業生,可申請濰坊市人才住房補貼。買房的時間壹定是在繳納社保之後或者隨時簽訂勞動合同之後。具體政策如下:

政策內容:根據《關於印發濰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實施細則的通知》,對A、B、C、D類高層次人才分別給予300萬元、50萬元、30萬元、654.38+0.5萬元的獎勵。博士生、碩士生、本科畢業生、高校畢業生分別給予30萬元、654.38+萬元、7萬元、2萬元的壹次性住房補貼;高級技工學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畢業時取得預備技師、高級技師資格的,參照本科畢業生、專科畢業生補貼標準,分別給予壹次性補貼7萬元、2萬元。

保單時限:2020年6月8日至65438+2022年2月31。

保障範圍:自《濰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實施意見》頒布以來,在市區新就業或創業的以下各類人才納入人才住房保障範圍:

1.符合我市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的a、B、C、D類人才;

2.“雙壹流”建設高校或國外排名前200的高校45周歲以下全日制博士生、40周歲以下全日制碩士生和35周歲以下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3.在城鎮企業、學校、醫院、科研院所就業或創業的45周歲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4.在城鎮企業就業或創業的40周歲以下全日制研究生,35周歲以下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畢業時取得預備技師、高級工程師資格的高級技工學校或技師學院大專畢業生和全日制畢業生;

5.2017以後,符合年齡要求,由國家統壹招生計劃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納入人才住房保障範圍。經教育部學歷學位教育服務中心認證的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參照上述相應類別。

申請條件:納入保障範圍的各類人才來市區工作創業後可購買首套住房,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請住房補貼:

1.與用工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城鎮首次自主創業的,必須依法註冊成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事務所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並擔任法定代表人;

2.就業或創業後在市區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12個月以上,或通過在我市新申請以全職身份入選國家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人才、杜源行業領軍人才;

3.申請人家庭在濰坊市區無住房登記信息,購買之日前3年內在濰坊市區無住房交易記錄;

4.用人單位必須在市區註冊;

5.未享受公租房、經濟適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已租住公租房的,在發放購房補貼前,應當退出公租房保障;

6.所購房屋產權歸申請人所有。申請人已婚的,產權所有人為申請人的配偶。

夫妻雙方符合補貼條件的,可分別享受購房補貼,但補貼總額不得超過購房金額。

申請程序:所有符合條件的人才由用人單位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其中,中央、省、市在濰坊的機關事業單位,由用人單位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提出申請;其他用人單位向納稅地點所在地的區級人社部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事務所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向註冊地的區級人社部門申請。

申請材料:

《濰坊市區人才住房補貼申請表》2份;

《濰坊市區人才住房補貼申請匯總表》2份;

申請人的身份證,已婚者的結婚證;

人才證明材料。高層次人才提供市委組織部人才辦出具的人才類別證明;博士、碩士、本科、專科人員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明,港澳臺和國外高校學生提供國家承認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明;高級技工學校或技師學院畢業生提供預備技師或高級工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

人才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全日制勞動合同;人才自主創業的,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和章程;

所購房屋的不動產登記證明或者網上簽訂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申請* *產權住房購房補貼的,應當有* *人是配偶;

在人才所在單位顯著位置張貼人才基本情況照片,公示時間不少於3個工作日。

提供第至項規定的文件和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

附件1:濰坊市人才住房補貼申請表

附件2:濰坊市人才住房補貼申請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