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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學生什麽時候能落戶?

2017留學生落戶上海條件

1.在國外獲得博士學位。

2.在中國境內“211”高校取得學士學位、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中科院直屬及研究生培養單位碩士學位按“211”高校畢業生執行),在中國境外高校取得碩士學位;或者在國內非“211”大學獲得學士學位、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在世界500強大學獲得碩士學位;或者在國(境)外大學(不含專科和HND)獲得學士學位、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

3.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的大學獲得學士學位和學士學位(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超過1年;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畢業生應同時取得國內外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不包括專科起點和HND)。

4.在國內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出國留學、做訪問學者1年以上。

同時,符合上述四個條件的人員在同壹單位連續最近六個月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得低於上壹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納稅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

5.其他不符合第(二)、(三)項條件的人員,已在國(境)外高校取得本科、本科及以上學歷(本科、本科學歷人員在國(境)外累計學習時間須在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畢業生應同時取得國內外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剔除專科起點和HND),同時同壹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連續12個月達到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1.5倍,個人納稅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