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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來廣州定居需要什麽程序?

1.廣州留學人員引進人才入戶申請表(樣表系統導出後,用人單位出具意見並加蓋公章)。

2.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面,身份證只驗原件,系統上傳原件彩色掃描件)。

3.根據結算地址提供相應材料。

(1)遷入本人或直系親屬房產的,應提供房產證或個人名下不動產登記查詢證明。

不動產為申請人直系父母且戶口簿與直系服務相同的,提供申請人及直系父母的戶口頁;戶口本在同壹戶口本的,由申請人本人提供承諾書。

(2)集體戶(含人才市場集體戶)遷入用人單位的,提供加蓋集體戶單位公章的集體戶口簿第壹頁復印件。

(3)遷入街道集體戶的,提供落戶街道集體戶承諾書(樣本),街道集體戶為用人單位註冊地址對應的街道。

4.用人單位為事業單位的,提供申請人的在職證明、招生計劃卡等材料;申請人所在單位參加省內社保的,還需提供導入單位在省內連續參加社保的歷史繳費記錄(在廣州參保且可查詢的,無需提交)。

5、家庭成員用搬家材料

(1)申請人有家庭成員隨行的,須提供結婚證(涉外結婚證需提供翻譯材料)、隨行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孩子出生的醫學證明;

(2)個人為離婚人員,有家庭成員陪同的,除提供陪同的家庭成員信息外,還需提供離婚證及協議(民事調解書或法院判決書)。

(3)申請人隨行子女在國外出生的,須提交國外出生證明及翻譯公證材料。

6.持有《廣州市留學人員優惠資格證書》的出國留學、訪問學者和從事博士後研究人員,提供國內學歷、學位證書和學歷、學位鑒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