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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赴日留學資助人的要求

有的人用表兄弟在日本打工做經濟擔保,結果被拒簽,希望渺茫。被拒簽的申請人滿腹委屈,聲稱經濟擔保人是他們叔伯或月經的孩子,是他們第壹個親戚的堂兄妹,但沒有得到移民檢查人員的批準。因為在家庭成員或親屬擔保關系中,錄入考官的判斷基準是“以社會常識判斷雙方是否存在壹定的經濟擔保關系”。從東京留學生所需費用來看,每月生活費為9萬日元,而1年為654.38+0.08萬日元。加上壹年65萬日元,經濟擔保人每年要承擔654.38+0.73萬日元的費用,這是不可能是直系親屬的常識。因為妳的堂兄妹要支付配偶和子女的生活費,還有父母的生活費。所以日本入國管理局的審查標準壹般規定血親的經濟擔保人在二親等以內。

家庭成員承擔經濟擔保人責任時,必須明確雙方存在法律上可以認定的家庭關系,我自稱的日本男朋友或者我的日本男朋友根本沒有資格做經濟擔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