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身份證異地辦理的27個省市分別是:
廣東非深圳、海南、北京、上海、天津、江蘇、湖北、福建、遼寧、黑龍江、吉林、浙江、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慶、雲南、陜西、青海、河北、山東、四川、貴州、甘肅、寧夏。
處理條件
1,在本市登記居住或參加社會保險半年以上(申請時在本市登記連續居住滿6個月或近壹年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累計滿6個月)。
2、或在本市小學、中學、全日制大學就讀的上述省(市、自治區)戶籍居民。
搬運材料
1,互聯網預約受理號;
2.申請人戶口簿扉頁(集體戶口簿不需要)和個人頁的原件及復印件;
3、本市《居民身份證數碼照片采集檢測回執》;
4.監護人證明材料(申請人的出生醫學證明等。),且申請人的戶口簿可以反映父母子女關系,無需提供。)
5.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期或損壞需換領);
6.學籍登記表或在讀證明(僅本市學生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