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更新:
換發護照須提交填寫完整的《護照延期換發申請表》和符合要求的照片,並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接待大廳拍攝護照數碼掃描專用照片。申請護照換發,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護照延期過兩次,快到期了不能延期;
2.護照的簽證頁已經用完;
3.護照不合格;
4.護照損壞,申請換發;
5.護照被塗改申請換發的;
6.公安出入境管理機關認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護照換發時,應註意以下幾點:
1.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變更的,必須出示變更後的戶口本和身份證。
2.破損護照申請換發的,公安部規定自受理之日起3個月後方可換發護照。費用翻倍為400元和20元。
3.更換護照申請換發的,只能在處罰結束三個月後申請換發。費用翻倍為400元和20元。
4.如果申請人希望保留原護照上的簽證,可以將新護照與已註銷的原護照合並。
添加passport:
申請人申請護照後,信息登記頁面內容發生變化需要填寫的,須提交填寫完整的護照延期換發申請表和符合要求的照片。提高收費,20元。具體要求是:
1,中文姓名標註,須提交相應的戶籍證明;
2、外文名稱標註的,必須提交與該名稱相應的材料復印件;
3.出生日期的,須提交相應的戶籍證明或出生證明;
4.減少搭載行人的,應當提交被許可人出具的減少搭載行人的說明。
補發護照:
如需補辦遺失護照,須提交完整的護照延期補發申請表和符合要求的照片,並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接待大廳拍攝護照數碼掃描專用照片。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驗收後核實無誤,三個月後補辦。費用翻倍為400元和2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有效期最長不超過五年,使用中的護照可以延期兩次,每次延期壹般不少於壹年,不超過五年。這裏所說的“在用護照”,是指持有人在出國(境)旅行或已取得簽證即將出境時使用的護照。沒有出境記錄和外國簽證的護照不叫“在用護照”。
辦理護照手續時,應註意以下幾點:
(1)護照延期申請須在護照有效期屆滿前半年內提出,護照持有人須持原護照到原發證機關辦理延期手續。
(2)已過期的護照為失效或作廢護照,公安機關不再受理延期申請。
(三)護照有效期短於外國簽證期限要求的,持證人可持該國相關簽證證明提前向簽發機關申請。
(四)持證人在境外旅行期間申請護照延期的,須向中國駐外使(領)館或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構申請延期。
(五)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需要在國內申請護照延期的,應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及其授權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