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留學機構 - 深圳市C類人才認定標準

深圳市C類人才認定標準

C類人才的認定標準是1。曾在國外某世界知名大學擔任助理教授。

2.近五年入選中組部“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拔尖人才和創新團隊項目”核心成員。

3.近五年入選廣東省創新研究團隊核心成員。

4.近五年內在廣東省南粵獲得突出貢獻和創新獎的南粵創新獎團隊領導或個人。

5.近5年入選深圳海外高層次人才團隊核心成員。

6.近五年以第壹作者或唯壹通訊作者在國際高水平科學期刊上發表論文三篇。

7.近五年在國(境)外從事博士後科研工作兩年以上,以第壹作者(含與第壹作者有相同貢獻的作者)或唯壹通訊作者在國際高水平科學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來深圳後繼續從事科研工作。

8.近五年在國外獲得世界知名大學博士學位,來深圳工作並與用人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人員。

9.獲得國外世界知名大學碩士及以上學位,近五年入選深圳市二類實用臨床醫學人才。

10.近5年內在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亞、荷蘭、比利時、瑞典、瑞士、丹麥、挪威、奧地利、西班牙、新西蘭的醫療機構或大學附屬醫院從事臨床醫療工作2年以上的人員。

11.取得北美精算師、英國精算師、澳大利亞精算師或中國精算師資格證書並在深圳保險行業工作5年以上的人員。

12.近5年獲國際A類藝術大賽二等獎或國際B類藝術大賽壹等獎。

13.近5年來,他壹直是世界著名的管弦樂隊演奏家。

14.近5年擔任亞洲壹流樂團首席副演奏家。

15.擔任港澳臺壹流樂團首席指揮、藝術總監、首席演奏家,或近5年擔任聲部首席演奏家。

16.近五年入選我市留學人員壹等資助項目申請人。

17.近五年在深圳註冊的未上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獲得創投機構首輪融資10萬元到深圳工作或其參與項目落戶深圳。

23.近五年內通過聯合國YPP考試,並在聯合國總部或其經濟、金融分支機構擔任P3(中級)以上職務三年以上,來深工作的人員。

24.近五年內帶領企業獲得廣東省政府質量獎且仍在職的企業首席質量官。

法律依據:

第五條在深圳工作、創業或與深圳企業達成工作意向的人員,可申請深圳市相應層次人才認定。

第六條申請認定的人才,除符合人才認定標準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遵紀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科研作風和科學、求實、團結、協作的精神。

(3)高層次專業人才中的優秀人才沒有年齡限制。國家級領軍人才應在60周歲以下(其中高技能人才應在50周歲以下),地方級領軍人才應在55周歲以下(其中高技能人才應在45周歲以下),後備人才應在40周歲以下。對有突出貢獻的,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