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留學機構 - 陜西2012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陜西2012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進壹步加強全省公務員隊伍建設,滿足全省各級機關和行政單位參照公務員法工作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陜西省公務員錄用辦法(試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組織實施了2012統壹年度。面向社會,通過公開考試錄用3299名公務員(選調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其中,擔任主任科員及其他相當職務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2873人(其中選調生183人,人民警察901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單位工作人員426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申請條件

(壹)參加考試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3月27日至1994年3月27日之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品行良好;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報考人民警察必須達到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準和體格檢查專項標準;

6.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以上學歷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招聘對象的範圍

招聘範圍為屬於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

1.常住戶口在陜西省(2012年3月20日前正式落戶,下同);

2.陜西聖元;

3.陜西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受戶口、生源、畢業院校所在地的限制,可以報考相關崗位:

1.2012應屆畢業生(含2011應屆畢業生,未就業)報考省委組織部選調生職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報考省內以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為起點的職位;

3.全日制高等院校法醫學、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報考公安、司法機關法醫、獄醫崗位的。

應聘人員不僅要符合招聘範圍和應聘崗位的基本要求,還要符合崗位資格條件。上述基本條件第2、6項所列條件與崗位資格條件不壹致的,以崗位規定的具體條件為準。

按照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繼續實施省直部門和管理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職位(法醫等特殊職位除外)和市級機關職位報考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政策;對於參照公務員法的市級行政單位職位,不再統壹要求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申請人取得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大專以上學歷後,在縣級及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各類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非公單位、農村(社區)組織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及相當團以下單位任職的人員,自謀職業或自謀職業的,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至7月31,2065438。基層工作經歷可以累計計算。2年基層工作經歷應為24個月。

申請人在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前的實習、見習等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主要情況。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因個人重大過失被開除或取消資格的人員、擅自離職的人員、試用期未滿五年被開除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人員,或2006年以來參加各級公務員考試被發現填報虛假信息的人員,仍取消資格。

2.非201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和現役軍人不得報名。其中,非2012應屆畢業生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學歷報名。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以及不符合本次招錄基本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人員,不得報名。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與用人單位公務員應當回避的職位。

二、申請程序

(1)職位查詢

考生可通過以下網站訪問《陜西省2012統壹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陜西黨建網()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

陜西省公務員局網()

陜西人事考試網()

報考人員如需對職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進行咨詢,可直接通過職位表後附的資格審查單位電話進行咨詢。

(二)網上報名

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和網上資格審查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考生進入陜西人事考試網報名,網址: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申請。考生可於2012年3月28日0時至2012年4月28日18時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提交報考申請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格式為jpg,大小在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同時用新舊身份證號報名。報名和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報名時,報名者應認真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相關信息和材料,並對所報信息的真實性作出聲明。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壹致,偽造、變造相關證件、資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壹經查實,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為確保報名數據的安全和及時匯總,報名系統將於3月31日23:00至4月1日7: 00關閉。在此期間,考生可以瀏覽選擇職位,但不能網上報名。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各資格審查單位網上資格審查時間為2012年3月28日8:00至2012年4月3日6:00。在此期間,報考人員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3月28日0:00至1 4月18:00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前可變更報考人員崗位,審查通過後不能變更報考人員崗位。

4月1、18:00至4月3日18:00期間,報名申請未經審核或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職位。

(3)註冊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應及時在陜西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和繳費。按照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核定的每名報考人員50元的收費標準,本次考試兩科收費為100元。繳費截止時間為4月3日24:00。未按時報名確認並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申請人可以減免考試費。

(四)少報職位比例。

除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職位和法醫等特殊職位外,其他職位考試比例不低於1: 2,其他職位考試比例不低於1: 3。不符合規定考試比例的職位不予開考或核減招聘計劃。因確認報名繳費人數達不到筆試比例而不能開出的職位,將於4月5日上午9:00在省政府門戶網站和省公務員局公布,2012。已通過資格審查並繳費,但因原報考比例不足未能開考職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但不得改報未開考職位。報紙只能換壹次,2012年4月5日上午9:00至4月5日16:00。放棄改報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試中心退還報名費。

涉及招聘計劃中按規定核減的職位的考生不得改報。

為引導報考人員合理報名,省公務員錄用辦公室將於3月29日和3月31日兩次在省政府門戶網站和陜西省公務員局網站公布各職位報名情況。

(5)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

繳費已確認的報考人員請於4月18日至4月20日24:00在陜西人事考試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逾期未打印準考證,影響參加考試,責任自負。

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或後期調劑空缺職位的必備證件。請妥善保管。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地點

(壹)公共科目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兩個科目。滿分都是100。《公共* * *科目考試大綱》將與職位表同時公布。

2.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65438+2002年4月21。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下午14: 00-16: 30。

本次考試筆試設在11市區政府地點。報考省委組織部選調生職位和省直部門、垂直系統職位的考生,在Xi安參加考試;其他考生在報考職位所在的市區參加考試。報考同壹職位的考生原則上安排在同壹考場。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監考人員根據考生準考證、身份證和考場座位表核實考生身份,實施監考。

3.結果查詢。公共* * *科目筆試成績和最低控制分數線預計在2012年5月中下旬公布。考生可登錄省政府門戶網站或省公務員局查詢。

對我省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崗位、法醫等特殊崗位,最低控制分數線適當傾斜。

(二)專業科目考試

專業科目考試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壹安排,由相關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省級相關部門實施。專業科目滿分100。專業科目考試將在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後、面試前進行,考試地點等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面試資格審查和體能測評

1.確定面試官。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根據職位,按照筆試總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職位和報考人數不少於聘用計劃3倍的職位,按照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聘用計劃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對於筆試總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且報考人數低於聘用計劃3倍的職位,凡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者,確定為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職位排名,最後壹次筆試總成績出現並列的,並列者也確定為面試人員。

單科零分者,不得確定為面試人員。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在省政府門戶網站和省公務員局網統壹公告。

2.面試資格審查。面試前,應對面試資格進行審查。選調生崗位資格復審由省委組織部青年幹部處組織實施;省直機關和省垂直管理系統職位的資格復審由省直部門組織實施;各市區職位的資格復審由本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將在省政府門戶網站和省公務員局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報名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或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及相關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原件等報考崗位所需材料參加資格復審。各級各類學歷、學位證書的驗證時間可延長至2002年7月31日。

資格審查人員為基層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應當驗證具有幹部管理權限的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資格審查單位同意,可延期至體檢時提供同意進入考試的證明。其他在職人員除有特殊規定外,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與原工作單位的勞動(服務)合同關系。

具有計算機、外語、會計從業資格、法律職業資格等資格或等級證書的報考人員,在審核面試資格時,需提供相關行政部門出具的成績單或加蓋公章的相關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明,以及中國駐外使領館的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相關材料主要信息虛假的,取消面試資格。

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必須參加體能測評。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在復審面試資格時,必須參加體能測評。測評執行《陜西省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暫行)》(見附件)。在體能測評中,65438+100m× 4往返跑、男子1000m跑或女子800m跑的次數均為1;縱跳和高觸的評價不得超過3次。

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

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能測評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人員替換。在規定時間內,因面試人員放棄或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取消面試資格等。,由資格復審單位按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填報。

人民警察招錄計劃多的職位,體能考核後出現空缺,等於補了壹個資格審查和體能考核。

面試公告發布後,不再遞補資格復審或體能測評人員。

(4)面試

省考辦統壹安排全省面試工作,省市公務員部門分別實施。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各市區的職位面試由本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省直部門職位面試由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組織。對選調生的采訪是由省委組織部青年幹部處組織的。省垂直管理系統職位的面試由省公務員局負責,省垂直管理系統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時,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和面試資格復審合格證明。

整個采訪都要拍下來,錄下來。面試成績由考官現場評判,從考官面試成績中去掉壹分和壹個最低點後,綜合計算平均分確定面試成績。考生面試成績應當當場向考生宣布,並由考生簽字。對於因多項就業計劃無法在單個考場完成面試的考生原面試成績,采用加權平均法計算形成考生面試成績。計算方法為:將本崗位考生有效原始面試成績的總平均分除以本崗位各考場考生原始面試成績的平均分,得到各面試考場的加權系數。將每個面試考場的加權系數乘以該考生在該考場的原面試成績,結果即為該考生的加權面試成績。

(5)綜合得分的計算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1(無專業科目)=筆試總成績(申請成績+行政能力測試)/4+面試成績/2。

綜合成績2(含專業科目)=筆試總成績[(申論成績+行政能力測試)/5+專業科目測試/10]+面試成績/2。

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四、體檢和考察

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職位招錄計劃1: 1的比例和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並列末位的,筆試總成績最高者進入體檢;筆試總成績相同時,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最高者進入體檢。

面試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按以下方式確定體檢人員:

(1)面試人數超過聘用計劃數但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2)面試人數小於或等於聘用計劃數時,考生面試成績等於或高於本考場實際面試人員平均面試成績,低於本考場實際面試人員平均面試成績者不能進入體檢。

體檢由各省市根據分工統壹組織。選調生的體檢由省委組織部青年幹部處組織實施。體檢按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於修訂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和《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規定組織實施;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還必須執行《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體檢費由參加體檢的考生按醫院體檢費標準繳納。體檢結論由體檢組織單位及時告知體檢考生。

《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項目不再復檢。對於其他體檢項目,考生對體檢不合格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後7日內向體檢機構申請復檢,由體檢機構安排復檢。必要時,省、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可要求體檢對象進行復檢。

復試只進行壹次,體檢結果以復試結論為準。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考生放棄體檢。

因考生放棄或未通過體檢造成的空缺,按參加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法醫崗位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雇主的崗位。體檢結束後,考生按照綜合成績高的順序選擇具體用人單位,然後進行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級有關部門和各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考察重點審查確認考察對象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信息及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是否符合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是否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考察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

考察期間,因考察對象放棄考察、考察單位不符合報考公務員基本條件或崗位資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補考體檢不超過兩次。體檢合格者復檢。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因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因報考資格條件存在爭議壹時難以核實清楚的,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暫緩作出調查結論。自中止調查結論作出之日起90日內,上述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終止對調查對象的聘用程序。由此產生的空缺不會由人事部門填補。

動詞 (verb的縮寫)宣傳

擬錄用人員名單由各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級有關部門上報,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在省政府門戶網站和省公務員局網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擬聘用崗位、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在公示期間發現問題的考生,壹經查實,取消其報考資格。

第六,就業

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出具了包含考生報考時提交照片的《錄用通知書》。應聘人員壹經錄用,必須辦理報名手續,並按規定時間報到上班。報到時,新錄用公務員的身份證、準考證、錄用通知書所載照片必須與本人壹致。新錄用人員憑錄用通知書辦理行政、工資、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

新錄用公務員的試用期為壹年,試用期從錄用通知書規定的報到起始日起計算。試用期管理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其就業資格。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七。紀律要求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級有關部門、考試機構和所有參與考試錄用工作的人員,都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務員考試錄用紀律,堅持原則,嚴格程序,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和社會監督,確保考試錄用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堅決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嚴禁徇私舞弊。凡違法違規、弄虛作假、泄密等問題,壹經查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為維護公務員考試錄用秩序,保障錄用公平高效,面試資格復審後無正當理由放棄資格者,三年內不得報考陜西省公務員;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者,壹經查實,取消資格,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對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過程中作弊或弄虛作假的,將依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給予相應處分。有組織作弊、冒名頂替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在本次考試的招聘過程和試用期管理中,凡不符合報考基本條件或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壹經查實,將終止相關資格或取消聘用,同時作出相應處理。

重要提示

1.招考公示結束後,對於公務員招考中因各種情況出現的空缺職位,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省考試錄用辦公室在省政府門戶網站、省公務員局網、陜西人事考試網發布調整通知,組織壹次人事調整招考。

參加過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且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單科零分除外)未被錄用的考生,可自願申報合格轉崗。

2.本次考試只指定考試大綱,不指定也不出版考試教材或輔導書。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不要輕信相關刊物和培訓宣傳,以免上當受騙。

3 .陜西省公務員考試專業參考目錄(修訂)

4.陜西省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暫行)

5.《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

陜西省委組織部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陜西省公務員局二〇壹二年三月二十壹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