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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濱海學院2020年高考政策解讀

第壹章總則

為規範學校招生工作,保障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壹條本章程適用於青島濱海大學普通本專科(高職)招生。

第二條青島濱海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青島濱海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青島濱海學院

2.學校代碼:10868

3.學校地址:中國青島西海岸新區嘉陵江西路425號。

4.郵政編碼:266555

5.辦學體制和類型:民辦和普通本科院校。

6.辦學層次:本科、專科(高職)

7、辦學理念:

辦學宗旨:以發展教育、服務人民、服務國家為己任。

教育理念:要學會做事,先學會做人;每個人都有才華,每個人都成為人才。

8、辦學條件:

學校位於國際海濱旅遊度假區、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青島西海岸新區中心,山海交替,氣候宜人,空氣清新,適宜學習生活。學校占地面積1.200余畝,總建築面積84萬平方米,教學設備總值654.38+0.85億元。建成3個圖書館,紙質圖書206萬余冊,電子圖書1.4萬種(16TB),閱覽室51.32個。多媒體教室和語音教室有17873個座位;200座以上的學術報告廳6個,1600座的禮堂1個;有13實驗(實踐)教學中心,10校企壹體化實踐基地,132校外實踐基地。有1350平方米的母嬰護理實訓中心,43000平方米的酒店管理專業實訓基地——竹山賓館,青島最高建設標準實驗室——精準醫療與保健研究中心;總投資30億元、占地226畝的青島軍民融合醫院(青島濱海學院附屬醫院)已投入試運行。綜合運動場2個,籃球場15個,網球場3個,排球場8個,羽毛球場12個,室內體育館1個,25m×50m遊泳池1個,體能訓練館1個。學校綜合實訓基地——14000平方米世界動物自然生態博物館,設有陶瓷館、中外油畫館、中國書畫館、科技館、校史館、教育史館、宇宙館、世界動物標本館、水族館,是國家AAAA級旅遊景區和國家科普教育基地;校園內有四個人工湖,春天湖邊有垂柳,夏天有荷花,秋來有桂花,冬天有冰瀑掛。校園風景如畫。9.教職工

現有教職工1643人,專任教師1253人,博士、碩士1029人,教授65438人,副教授404人,教師中碩士生、博士生占專任教師總數的比例為82.12%。兼職教師30余人,其中外籍教師15人,分別來自美國、澳大利亞、英國、意大利、法國、西班牙、俄羅斯、韓國、日本、阿根廷。

10,醫院設置:

學校現有13個院系,包括文理學院、文理學院、國際合作學院、藝術與傳媒學院、商學院、酒店管理學院、信息工程學院、機電工程學院、建築工程學院、外國語學院、教育學院、醫學院、思想政治工作部。* * *開設本科專業48個,專科專業27個,其中省級特色專業5個,山東省民辦本科院校優勢特色專業6個,市屬學校重點專業5個,重點建設學科1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1個,省級精品課程21個。學校有2萬多名全日制學生,其中有54名外國學生。

11.歷史、特色與成就青島濱海學院2005年成為山東省首批民辦本科院校,2009年授予學士學位。建校以來,堅持錘煉辦學特色,取得了優異的辦學成績。(1)秉承先進理念,辦學成果豐碩,學校堅持“以培養教育人才為己任,以造福人民、報效國家為宗旨”的辦學宗旨,努力實現“培養有道德、有實踐、有慈善、有創新精神的現代公民”的教育目標,把以德立校、育人作為辦學根本。《青島濱海學院以德治校的經驗與啟示》由《人民日報》發表。學校是山東省民辦高校德育研究基地,是全國德育工作先進典型。2003年被山東省高校工委評為山東省文明校園。2004年被山東大學工委評為德育工作優秀高校;2013被山東省教育廳、財政廳評為山東省民辦高等教育本科特色大學項目建設單位;2013年被教育部定為應用科技大學改革試點戰略研究型大學;2015年被教育部評為全國本科就業50強高校。2017年被山東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確認為培養建設大學的碩士學位授予項目;2019和青島大學聯合培養研究生。(2)堅持質量為本,推動優質就業學校堅持質量和特色發展。1999實行學分制,2000年建立學分制,讓學生自主選擇專業、課程、師資、學習時間,修完規定學分等級即可提前畢業。給學生充分自由的發展空間,進行學術探究和社團活動。努力構建機電、土木、廣播電視、醫療、電子商務、旅遊、動漫、學前教育等專業的“學、研、產”教學實體,突出通過“做中學”培養應用型人才;註重通識教育,加強人文基礎、普通話語音訓練、辦公自動化、外語聽說等公共技能訓練,充分發揮學校國家英語四六級、專業英語四六級、專業日語四六級、HSK中國漢語水平、國家普通話推廣、計算機等級考試平臺的作用,在學校直接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突出多功能、綜合素質的培養。充分發揮青島知名企業和人才需求旺盛的優勢,實現畢業生高質量就業。到2020年,學校向社會輸送合格畢業生超過65438+萬人,畢業生普遍受到好評,湧現出壹大批管理骨幹、技術骨幹和創業明星。2015年被評為“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50強”。

(3)優化獎貸勤扶制度,獎助覆蓋面廣。

學校學生除了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國家獎學金、勵誌獎學金、助學金和生源地信用貸款外,還設立了自己的學校獎學金和助學金。學校教育發展基金會總資金已達6543.8億元,每年有300萬元用於獎勵優秀學生和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學校還建立了校企合作獎學金和貧困家庭學生救助基金制度,為貧困家庭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多元化的籌資和資助渠道擴大了學生的覆蓋面;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學校制定了日常考核、消費考核、民主推薦、民主監督、綜合評價等多重評選措施,形成了科學嚴謹的獎、助、免、貸資助評選機制,確保了獎資助的準確性。2019年度,有7939名學生受益於各類獎學金和貸款的減免,占在校學生總數的39.7%,資助總額達到41476084元。學校是山東省高校學生資助工作先進單位。

(4)誌存高遠,追求卓越,立誌打造百年名校。

青島濱海學院根據“創建民辦清華”的藍圖,確立了三步走的發展戰略:第壹步,到2022年建院30周年,在全省本科院校中達到中等以上水平,成為山東省民辦本科高等教育名校、全國著名民辦高校;第二步,到2042年建校50周年,成為國內壹流的著名民辦大學和知名大學。第三步,成為中國“私立清華”,向百年名校紮實邁進。

第三章組織結構和職責

第五條學校應當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校招生工作。同時成立招生工作紀檢監察組,對全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六條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協調處理學校各級招生日常工作。

其職責是:

l、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的規章制度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政策規定;

2、按照山東省教育廳批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和有關規定編制省級和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規章制度;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向考生和家長客觀介紹我校情況和錄取規則;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5.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校應當根據辦學條件和發展規劃,科學制定本校2020年招生計劃,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後,報上級審批。

第八條根據國家發布的年度招生計劃和相關招生政策,結合社會經濟發展對人才培養的戰略需求、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學校招生辦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質量等因素,按省、按專業確定招生計劃。

第九條我校在各省的招生專業和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請參考填報誌願指南或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出具的招生考試報告。

第五章入學

第十條學校招生工作應嚴格執行教育部、教育部門和招考院關於2020年招生工作的各項文件規定。

第十壹條錄取原則:

1.錄取批次:以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的學院所有專業的錄取批次為準。

2.錄取原則:根據各省誌願設置和投檔錄取原則,對於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執行相關投檔規定,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錄取投檔。當第壹次填報誌願的考生不夠時,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後續)。對於未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按照“誌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第壹誌願報考我院的考生,當第壹誌願考生不足時,錄取後續誌願考生,以此類推。

3.考生入檔排序方式:按投檔結果由高到低排序。

4.錄取專業的確定方法:對達到錄取資格的考生,按照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明確專業”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當壹個考生的專業誌願全部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辭退。

5.美術類專業錄取要求:山東省美術類本科、專科專業均實行“專業(專業)+學校”誌願模式,按綜合積分錄取。

外省美術類本科專業嚴格執行所在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原則和閱檔比例,按專業課成績擇優投檔,專業課成績相同者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采取專業誌願錄取的規則,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我校專業計劃已滿、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辭退。

6.對於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我院承認省級招生部門的成績,學校沒有獨立的加分政策。

第十二條健康狀況根據教育部統壹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進行。本科護理、康復治療、專科護理、助產專業要求無身體殘疾。

第十三條本科英語及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限英語語言類,要求英語單科及格(如滿分150要求90分),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優先錄取。

第十四條男女比例:各專業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條公布錄取結果的渠道: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網站、發送通知、電話查詢、訪問學校網站。

第六章費用、退款和獎勵

第十六條學校嚴格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等費用。經山東省教育廳批準,我校自2016起實行學分制學費管理。詳見《青島濱海大學學分制學費管理辦法》。根據這壹管理辦法,折算後的年學費標準為:本科專業19800-21800元,專科專業8800元-1800元。學校住宿費標準:1200元-2800元/年。

第十七條學生退費按照《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字[2018]98號)、《山東省教育廳關於進壹步規範學分制收費的緊急通知》(魯教韓彩[2019]19號)、《青島濱海學院學分制學費管理辦法(修訂)》。

第十八條獎學金、助學金、貧困學生資助等相關信息。

1,本科和專科生均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和學校獎學金,平均比例40.67%。

2.學校實行貧困生救助基金制度,提供部分勤工儉學,保證貧困生正常學習。

3.為保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在校的正常學習,我校允許特困學生最長休學兩年,學校將保留其學籍。

4.貧困家庭學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七章資格審查和證書頒發

第十九條學校應當對新生報到時的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經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註冊入學。經審查,發現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及其他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錄取資格。學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組織新生復試。在復核中發現學生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核不合格,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相關部門調查處理。第二十條在校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且有特長的學生,可根據學校的專業調劑辦法申請轉專業;以專項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在國家有相關規定或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不得轉專業。第二十壹條按照教學計劃要求,在彈性學習期內完成人才培養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達到培養計劃規定的畢業要求,授予教育部承認的青島濱海學院本科、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聯系方式:

招生電話:0532-86728687、83150103、83150104、86729038。

紀檢監察電話:0532-83150198。

傳真:0532-86728555

網址:

第二十三條我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事宜。對於以青島濱海學院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青島濱海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