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獵聘網招聘 - 閔行區社區工作者管理細則工資

閔行區社區工作者管理細則工資

為適應我區新時期基層社會治理的需要,建設壹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能力突出、群眾滿意的職業化、專業化、規範化社區工作者隊伍,切實提高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按照《上海市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滬委辦發〔2019〕94號)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壹、社區工作者的範圍

社區工作者定義為,在本區居民區和各鎮、街道、莘莊工業區(以下簡稱“各街鎮”)公***事務崗位直接從事社區服務和管理,由各街鎮承擔全部經費保障和統壹管理使用,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全日制工作人員。

下列人員可以納入社區工作者範圍:

(壹)居民區就業年齡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員,包括居民區黨組織班子成員(事業編制居民區黨組織書記除外)、居委會成員、專職黨務工作者、社區幹事。

(二)各街鎮所屬“中心”:

1.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包括為老服務、困難群體服務、殘疾人補助、人口圖像信息采集、勞動關系調解等條線);2.社區文化活動中心;3.城市網格化綜合管理中心(包括城管、水務、規土、安全、環保、房屋管理等);4.社區黨建服務中心(包括鄰裏中心、黨群、誌願服務、老幹部、統戰等);5.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包括人民調解員等);6.經濟管理中心;7.農技中心等“七中心”所聘用的專職從事社區服務和管理工作的人員。

(三)各街鎮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包括社區工作者事務所人員、基本管理單元“兩委壹中心”行政事業編制人員外從事社區服務和管理相關工作的人員。

(四)各街鎮機關科室及內設機構行政事業編制人員外從事社區服務和管理相關工作的人員。

二、社區工作者的職責

社區工作者根據崗位分工和所在機構或者組織的安排,承擔下列工作職責:

(壹)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引導居民遵紀守法,自覺履行法定義務。

(二)依法組織居民開展自治活動,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提高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推動駐區單位、社會組織、誌願者等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治理,開展社區協商,促進社區***建***治***享。

(三)依法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協助做好社區公***服務、社區公***管理、社區公***安全等工作。

(四)依法依規組織開展有關監督活動,組織社區居民對各街鎮和區職能部門派出機構、相關公***服務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駐區單位參與社區治理等情況進行民主評議。

(五)完成所在機構或者組織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社區工作者的配備方式

社區工作者采取選任納入、招聘納入、直接納入三種配備方式。凡正式納入社區工作者管理範圍的人員,享受相應的薪酬福利待遇。

(壹)選任納入。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選舉產生的居民區黨組織班子成員(事業編制居民區黨組織書記除外)、依法選舉產生的居委會全日制成員,符合條件且考核考察合格的,經辦理相關手續,納入社區工作者管理範圍。

(二)招聘納入。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方式。各街鎮社區工作者出現崗位空缺時,提出招錄需求。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每年度根據招聘崗位的任職條件及要求,按規定程序,采取考試、面試和體檢政審等考核方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1.公開招聘對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資格、技能等條件;(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各街鎮可制定社區工作者崗位職責的詳細規定)。

2.招錄程序

全區建立統壹招錄平臺,原則上每年招聘兩次,上下半年各壹次,基本招錄程序如下:

(1)各街鎮確定擬招錄的社區工作者崗位、數量及錄用條件,報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通過;

(2)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壹發布招聘公告,各街鎮負責本轄區社區工作者的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

(3)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統壹筆試,根據筆試成績按照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各街鎮組織安排面試,根據筆試40%、面試60%占比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總成績相同情況下,以面試成績高的優先。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進行第二輪面試。按照崗位招聘數1:1比例人選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確定擬錄用人員,並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4)各街鎮將擬錄用人員上報區民政局審批,待審批通過後及時更新社區工作者人員信息庫。各街鎮對擬錄用人員下發錄取通知書,社區工作者事務所及時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各街鎮建立試用期篩選機制,進壹步予以考察。

(三)直接納入。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符合直接納入條件的特定對象,包括現役軍人配偶、退役士官(兵)、殘疾勞動者及大學生村官等,經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審定人員信息、辦理相關手續後,納入社區工作者管理範圍,享受相應待遇。

四、社區工作者的崗位等級

建立社區工作者崗位與等級相結合的職業體系。根據基層組織承擔的工作職責和具體事務,合理設置崗位。社區工作者崗位分為負責人、主管、工作人員三類。中心負責人崗位按照不超過中心社區工作者人數的10%設置,主管崗位不超過20%設置。

社區工作者崗位等級根據所在崗位特點、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關專業水平等綜合因素確定。崗位等級隨著崗位晉升、工作年限增加、能力素質提高相應提升。工作人員可為1—12級,主管可為4—15級,負責人可為7—18級。(附件:社區工作者崗位等級和基本工資系數表)

五、社區工作者的薪酬保障

社區工作者實行基本保障和考核激勵相結合的薪酬制度。基本保障部分按月按標準發放,考核激勵部分由各街鎮統籌使用,重點向“急難繁重”崗位傾斜,體現績效激勵導向。

基本保障的工資部分根據所對應的崗位等級確定,為年收入的70%左右,包括按標準發放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按月發放。考核激勵的工資部分根據工作情況,經考核後確定,為年收入的30%左右,包括按考核結果發放的績效工資及加班費等,按季或者按年發放。年終獎勵以年度考核合格為基礎,同時結合單位考核,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可以加發不低於10%的年終獎勵;考核結果為合格的,足額發放年終獎勵;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的,可以扣發不超過50%的年終獎勵;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取消年終獎勵。新錄用的社區工作者,在試用期內,工資水平可按相應等級的80%確定。

閔行區社區工作者人均薪酬隨著上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社區工作者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以工資收入為基數足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社區工作者享有體檢、療休養、年休假、繼續教育(持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等福利待遇。

六、社區工作者的額度管理

社區工作者額度根據社區面積、人口數量、管理幅度、居民區規模和工作需要核定。實施總量調控,對不同類別的社區工作者分類確定,加強額度管理。額度由區民政局實行統壹管理。

建立“編隨事轉”原則,區民政局根據不同崗位社區工作者工作量的變化,對額度進行核增、核銷,在額度總量內進行平衡調整。

區民政局對各街鎮配置額度在3年內無使用進度的,實行壹定比例的控額管理,控額額度由區民政局直接管理,主要用於全區政策性安置,視情況需要下達。

具體額度核定原則如下:

1.每個居民區壹般配備4-9名社區工作者,超過2000戶的居民區,每多400戶可增配1名社區工作者。居委會籌備組額度可以按該居委會核定額度的1/3先行核增,新成立居委會額度在區人民政府批復文件後予以完全核增。

2.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額度按照《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建設和服務規範》上海地方標準(DB31/T 467-2018)核定,其余中心、機關和基本管理單元額度綜合各街鎮轄區面積、人口數量、管理幅度、工作受理量等因素,堅持精幹高效、科學合理、集中管理等原則進行核定。

居民區退休返聘人員數量不再占用居民區社區工作者額度,其薪酬待遇不再納入社區工作者薪酬體系。

七、社區工作者的用工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規定,正式聘用的社區工作者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統壹由各街鎮社區工作者事務所與社區工作者簽訂。社區工作者實行街鎮“塊屬、塊管、塊用”。各街鎮應當健全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明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退出情形。

依法選舉產生的居民區黨組織班子成員和依法選舉產生的居委會全日制成員,原則上勞動合同期限與任期壹致,壹屆壹簽。合同期滿終止後,及時辦理退工手續。繼續連任的,在選舉完與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形式、期限、終止與首次簽訂形式壹致。招聘納入與直接納入的社區工作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壹般為三年,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符合條件退休的,由各街鎮社區工作者事務所為其辦理退休手續。社區工作者退休後,實行社會化管理。

八、社區工作者的績效考核

社區工作者的考核以社區工作者的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社區工作者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其工作實績和群眾評價。區分崗位職責特點,實行分類考核。其中,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從事窗口受理和審核的社區工作者考核,根據受理中心標準化管理應用系統中績效管理設定標準執行;其余中心、機關及居民區的社區工作者的考核標準由各街鎮自行確定。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評價結果作為社區工作者薪酬待遇、調整崗位、等級調整、獎勵懲戒、解聘續聘等依據。對於考核基本合格與考核不合格人員,應采取約談的方法進行教育,後期應配備專門人員進行督導或加強培訓。

各街鎮黨(工)委應制定考核細則,相關部門組織實施。考核細則報區民政局備案。

九、社區工作者的專業發展

鼓勵引導社區工作者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實現通過職業水平考試的人數逐年遞增。樹立社會工作專業理念,增強實務工作技能,提升專業服務能力。對持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具備相應實務能力的社區工作者,被聘為助理社工師、社工師或者高級社工師的,可以按照相應的專業水平確定相應薪酬等級。

十、社區工作者的職業通道

鼓勵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根據崗位需要,通過公開招聘、競聘等方式,有計劃吸納優秀社區工作者,同等條件下表現突出的壹線社區工作者予以適當優先考慮;定期安排社區工作者教育培訓、實踐鍛煉和輪崗交流,提高其履行職責、服務群眾、解決問題的能力;加大從優秀社區工作者中發展黨員、選拔人才的力度,積極推薦其擔任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

十壹、社區工作者的檔案管理

按照檔案管理有關法規,建立社區工作者人事檔案管理制度,做到壹人壹檔全覆蓋,明確檔案管理人員,實現社區工作者精細化管理。人事檔案內容主要包括:社區工作者的基本情況和勞動合同、工作經歷、崗位變化、薪酬待遇、考核評議、教育培訓、表彰獎勵、違紀懲戒等情況。

十二、社區工作者的激勵表彰

在參評各級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產黨員、“五壹勞動獎章”等榮譽時,應當給予社區工作者壹定比例。通過壹些選樹平臺,挖掘壹批先進典型。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報道社區工作者中的典型人物和事跡,展現廣大社區工作者的職業風采和良好形象,提高社區工作者的社會認同度和職業榮譽感,努力在全社會形成重視、關心、支持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良好氛圍。

十三、社區工作者的退出機制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退出社區工作者隊伍,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1.對於選任的社區工作者。在任期內依照法定程序被免職或者罷免的;在任期內所在居民區黨組織或者居民委員會被撤銷或者合並的;任期屆滿在換屆選舉中未能連任的;其他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

2.對於非選任的社區工作者。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其他符合人力資源管理規章制度中相關退出情形的。

社區工作者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符合支付經濟補償情形的,應按規定向社區工作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所需費用不納入社區工作者薪酬總量。

本細則由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2015年9月10日閔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閔行區建設專業化社區工作者隊伍試行細則》(閔府辦發〔2015〕62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