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直招聘崗位面試工作由市衛健委組織實施。旗縣市區招聘崗位面試工作由市衛健委和旗縣衛健委***同組織實施。面試時間、面試成績在市衛健委官方網站公布。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3.應聘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應聘“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面試必須用漢語作答;應聘其他崗位的人員,面試可用漢語作答,也可用蒙古語作答(須在資格復審時向工作人員說明並在面試通知書上註明),但只能用壹種語言作答,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5.對於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於或少於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進入下壹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