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獵聘網招聘 - 中山市教育局的內設機構

中山市教育局的內設機構

市教育局***設11個內設機構:

(壹)辦公室(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負責重要文件的擬草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政務、保衛、外事、建議提案辦理和機關內部管理等工作;指導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統籌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統籌教材、教學輔助資料征訂和使用的管理工作;負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事項的督促落實。

(二)基礎教育科(市扶困助學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制定全市基礎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西藏班工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高質量高水平發展高中教育;負責基礎教育綜合信息統計分析、中小學學籍管理和義務教育證書、普通高中畢業證書驗印工作;負責協調義務教育招生工作;負責市扶困助學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三)高教成教職教科

負責制定全市職業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教育改革、專業設置、實驗實訓基地建設,審核招生計劃,監測教育教學質量;協調管理市屬高等教育,管理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和社區教育;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和成人高中(中專)畢業證書驗印工作;指導成人非學歷教育培訓和市成人教育協會、市職業技術教育學會工作。

(四)學前教育管理科

負責制定全市學前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托幼機構的辦園(所)基本標準,規範辦園(所)行為,對托幼機構違規辦學行為給予行政處罰;負責托幼機構的設立、年檢、變更、終止的審批;指導托幼機構的保育、教育及教科研工作;協助做好托幼機構教師(園長)的管理和培訓工作;指導學前教育專業委員會工作。

(五)民辦教育管理科

負責制定全市民辦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民辦教育機構(包括中等及以下民辦學校和其他民辦教育機構)、校外托管中心的設立、變更、終止的審批,監督民辦教育機構和校外托管中心依法辦學,對違規辦學行為給予行政處罰;協助做好民辦學校的督導評估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民辦教育機構和校外托管中心的年度檢查、評估、考核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受理民辦學校教師和學生的行政申訴;負責受理民辦教育機構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工作。

(六) 德育體育藝術教育科

負責管理中小學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指導中小學普法教育、民族教育、國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禁毒教育;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中小學生的校園保護、校園及其周邊環境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及在校學生違法犯罪的預防工作;參與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網絡,指導家庭教育工作。

(七)人事科

負責制定全市教育系統教師隊伍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範圍內中小學教職員的調配(聘用)、考核評價、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資福利、師德建設、評先選優、人事檔案(信息)管理、學歷(學位)登記備案、教師資格認定和教育人才對外支援工作;負責中小學教育管理幹部培訓、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市直屬學校(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協助做好局機關幹部的培養、選拔、任用;協助市機構編制管理部門做好教育系統機構編制管理和法人登記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市直屬學校(單位)人員出國(出境)政審工作;指導市教育系統人才交流中心工作。

(八)老幹科

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離退休教職工管理和服務工作;辦理教育系統教師、幹部退休手續,審核離退休人員待遇;負責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局關工委日常工作;指導市退教協會和全市教育系統關工委工作。

(九)黨委辦公室(紀檢監察室、團委、市教育工會)

負責局黨委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市直屬學校(單位)黨、團、少先隊組織的管理與建設,配合做好高等院校黨建工作;負責管理範圍內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工作,落實統戰、僑務、宗教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宣傳及信息報送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校務公開工作,負責市教育工會工作,做好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工作;依法履行教育服務、維權職責。

(十)計財基建科(審計室)

負責制定教育經費、教育收費、教育基建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編制市級教育事業專項經費及局機關經費年度預算,編制全市教育經費決算;負責市級教育事業專項經費的劃撥;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市直屬學校(單位)住房津貼、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市直屬學校(單位)基建管理工作;指導中小學做好後勤等工作;負責市直屬學校(單位)內審工作,會同市審計部門對全市中小學開展審計工作。

(十壹)教育督導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負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日常工作;負責制定全市教育督導評估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各類教育事業發展情況的綜合督導和有關重要問題的專項督導、檢查、評估;負責教育系統普法工作;負責組織義務教育階段教育質量監測;組織開展鎮區教科文衛辦(教辦)年度教育工作目標管理督導、評估;負責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的督導評估工作,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創建優質學校(園)和開展校園文化建設工作,參與制定有關地方教育的規範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