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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饒市學生資助政策

2017上饒市學生資助政策

教育是國家富強的基礎,所以搞好國民教育非常重要。以下是我的2017上饒學生資助政策。歡迎閱讀!

第壹,學前教育經費

1.資助對象: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普惠性幼兒園(含公辦幼兒園、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含托兒所、親子園等早教機構),符合入園條件的當地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烈士子女、孤殘兒童。

2.資助人數:根據省廳分配的縣數,按各園人數和家庭經濟困難人數計算分配。

3.現行資助標準:每個學生每年不低於500元(每年壹次,壹般在秋季學期)。

4.申請程序:幼兒家長(監護人)提出申請(附相關證明材料)→填寫相關申請表→學校(園)審核初審→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學校公示→建立檔案→上報花名冊→財政撥款→幼兒家長(監護人)簽收(並註明與幼兒的關系及收款人聯系電話)。

二。寄宿學生的生活補貼

1.補助對象: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①在縣義務教育學校就讀且在學校寄宿的學生(此補助政策於2017年春季對民辦學校學生實施)。②在我校註冊並在國家資助系統有信息的學生。(3)家庭經濟特別困難。

2.贊助人數:根據省直部門分配的各縣人數和各校寄宿生人數計算分配。發放補貼的比例:農村寄宿生總數的30%,城市寄宿生10%。

3.現行資助標準:寄宿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小學每學期500元,初中每學期625元。在此基礎上,特殊教育小學生和初中生每學期增加100元。

4.申請時間:春季學期壹般為3月,秋季學期壹般為65438+10月(具體時間以學校通知為準)。

5.申請程序:學生申請(貧困證明)→填寫相關申請表→班級民主測評初審→學校初審→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學校公示→建立檔案→提交花名冊→財政撥款→學生(監護人)簽字領取(並註明與學生關系及領取人聯系電話)。

三。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

1.資助人: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①在我校註冊並在國家資助系統普通高中子系統有信息的學生。②家庭經濟信息已錄入江西省學生資助中心系統“貧困高中生檔案”的學生。(3)家庭經濟特別困難。

2.贊助人數:根據省廳分配的縣數和各校學生人數計算分配。資助比例為高中在校生人數的20%。

3.資助標準:學生根據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分為三個檔次。壹年級每學期1250元,二年級每學期1000元,三年級每學期750元。

4.申請時間:春季學期壹般為3月,秋季學期壹般為65438+10月(具體時間以學校通知為準)。

5.申請程序:學生申請(貧困證明)→填寫相關申請表→班級民主測評初審→學校初審→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學校公示→建立檔案→提交花名冊→財政撥款→學生(監護人)簽字領取(並註明與學生關系及領取人聯系電話)。

四、普通高中學雜費。

1.資助對象:在普通高中註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學生:①建檔立卡家庭(精準貧困戶子女)學生,持卡人與學生在同壹戶口本或精準扶貧卡上有本人姓名的,由扶貧部門確認。(2)農村低收入家庭學生,需在低收入範圍內,與持證人在同壹戶口簿的,由民政部門認定。(3)農村貧困學生,是指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其義務或法定義務的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16周歲後仍在接受義務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可繼續享受幫扶待遇。民政部門負責對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學生進行認定。(4)殘疾學生由殘疾人聯合會認定。

2.免學雜費:省重點中學,每年800元;其他縣的普通高中,每年360元;農村普通高中,每年240元。學年確定按學期分配。

3.申請程序:學生申請→填寫申請表(附扶貧證、低保證、扶貧證、殘疾證復印件)→學校匯總上報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民政、扶貧、殘聯核實確認→學校公示→建檔→財政撥款→學校組織發放。

五、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免學費。

1.免學費對象: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中等職業學校壹、二、三年級全日制學生免學費。

2.免學費標準:每生每學年850元(直接減免費用)。

3.申請程序:學生申請(填寫申請表)→班級初審→學校審核→教體局、財政局工作人員來校核實→公示→財政撥款。

不及物動詞國家對中等職業學校的補助

1.資助對象: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壹、二年級農業專業學生和非農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資助比例和標準: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比例約為壹、二年級學生人數的15%;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按學期發放。

3.申請程序:學生申請(附貧困證明)→班級民主評議→學校初審→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確認→學校公示→為受助學生辦理“中職助學卡”→財政撥款→通過“中職助學卡”發放。

七、高考政府資助

1.主辦單位:在各縣報名參加高考並被當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考生,其貧困信息已錄入“江西省普通高中貧困學生信息庫”。

2.資助人數及標準:省廳按當年高考人數的10%每人壹次性支付5000元。

3.申請受理時間:每年高考前,學生向高中遞交申請(壹般在每年4月)。

4.工作流程:學生申請→填寫申請表(附證明材料)→學校進行初審→將申請名單上報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縣教體局、財政局組織人員進行入戶調查→確定受助對象→公示→現場辦理領款手續→撥付資金→錄入“壹卡通”發放受助對象。

八、大學新生入學資助

1.主辦單位:在各縣報名參加高考並被當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考生,其貧困信息已錄入“江西省普通高中貧困學生信息庫”。

2.助學金名額和標準:上級根據當年高考人數和錄取人數向各縣區下達指標,助學金用於補助從家裏到錄取院校的交通費和錄取後的短期生活費。省內高校錄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高校錄取新生每人1000元。

3.申請程序:學生申請→填寫申請表(附證明材料)→學校初審→將申請名單上報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縣教體局、財政局組織人員進行入戶調查→確定受助對象→公示→現場辦理領取手續→向高中撥付資金→組織高中發放。

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1.貸款對象: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含職業院校學生)、第二學歷學生、研究生。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①家庭經濟困難;(2)具有中國國籍且16周歲以上人員須持有中國居民身份證;(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征得其法定監護人的書面同意);4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規行為;⑤努力學習,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2.貸款標準:大學生每年最高可貸8000元;研究生最高可貸12000元。

3.貸款時間:每年7月1至10月8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