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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8個職能科室和縣勞動監察室、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公室。

(壹)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組織人事、信息調研、宣傳、機要、督辦、檔案、信訪、保密、會務、接待、安全和縣政府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365為民服務中心轉辦事項的辦理、後勤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及中長期發展規劃的綜合調研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推進電子政務及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二)公務員管理科(掛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牌子)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公務員管理的政策法規,負責全縣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務員的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政府系統機關、事業單位科級以下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權限做好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的政策、規定,擬訂全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法;編制全縣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計劃並協調落實;負責協調軍隊轉業幹部隨遷隨調家屬子女的安置工作;負責協調、指導軍隊轉業幹部的培訓;牽頭做好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鎮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三)工資福利科

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貫徹落實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政策; 辦理全縣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在職人員、退離休退職人員、遺屬工資福利待遇的申報、審核、審批工作;負責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作時間的確定及工齡計算工作; 參與指導協調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四)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隊伍,擬訂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的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設置及職稱評聘工作;負責縣內已就業全日制正規院校畢業生按期確定專業技術職務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及選拔、培養、引進工作。

(五)職業能力建設科

擬訂全縣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政策;擬訂“金牌工人”等技能人才培養、選拔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職業培訓機構教學管理和招生就業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和行業標準;負責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初級技術等級、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擬訂全縣職業技能競賽辦法、規定並組織實施;審查認定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資格,並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六)政策法規科(掛勞動關系科牌子)

根據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審查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起草的的相關政策、文件;監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普及和咨詢工作;負責機關依法行政綜合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負責接待、辦理相關群眾來信來訪和上級有關轉辦信訪件及信息的反饋;負責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中涉及社會穩定、應急管理和風險評估的組織協調管理工作。

負責勞動合同、集體合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調控、關閉破產企業職工權益保障、企業職工離退休及最低工資標準等有關勞動關系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工傷認定、傷殘鑒定等工作。

(七)人力資源管理科(掛就業促進科牌子)

擬訂就業規劃、年度計劃和有關促均就業政策;落實勞動者平等就業、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指導和規範公***就業服務信息管理;負責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我縣就業管理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政策;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全縣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制度;推進縣、鎮、村三級人力資源服務網絡建設;承辦人才(職業)中介機構的行政許可工作,並對其指導檢查。

(八)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科

負責各項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編報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參與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 擬訂全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社會保險基金使用單位執行社會保險政策情況;組織建立並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組織查處基金管理的違規違紀案件。

縣勞動監察室(副科級)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勞動保障監察政策法規;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監督檢查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依法行使勞動監督檢查及行政處罰權,依法查處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公室(副科級)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建設;積極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協調處理勞動、人事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