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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市公務員招錄公告3620條。

#公務員考試#簡介2020年北京市公務員考試錄用公告已經發布。為了方便廣大考生參考,下面公務員考試頻道將為您實時更新。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北京市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北京市各級機關2020年度考試錄用壹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公務員工作。2020年選調生非定向招錄將同步納入公務員招錄。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申請條件

(1)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出生於1983 11至2001 11);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8.具備北京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市級機關除部分特殊崗位和專業崗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位於艱苦邊遠地區的街道、鄉鎮、村等基層職位,按照《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和《關於做好我市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采取降低學歷、放寬專業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成績等措施,適當降低報考門檻。新錄用公務員應簽訂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的協議。此外,根據有關規定,鄉鎮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壹般不得調出鄉鎮。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垂直管理部門的隊、站、所等基層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級及團級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軍隊現役退役士兵工作的經歷、在直轄市區級機關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9 11。

現役軍人、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 * *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被發現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考。

考生不得以回避關系報考該招聘崗位。

(2)其他要求

1.2020屆應屆畢業生招聘崗位限於列入國家統壹招生計劃,培養方式為非定向培養,按時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包括: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非京籍的北京市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京外普通高等學校接受中等教育期間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或“優秀學生獎學金”的非京籍本科畢業生(含本科生)(除另有限制外,報考特崗不需要上述資格)。

在中國境外取得學位並完成2009年8月1、201至2020年7月31期間學歷認證,但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報考僅限應屆畢業生的崗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留學回國人員;符合《北京市促進留學人員來京創業就業暫行辦法》規定的“在國外學習1年以上且近期回國”並在國外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參加本市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可在服務期滿並經考核合格後2年內報考僅限應屆畢業生的崗位。

2.招錄職位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在2年以上(含2年)的,限於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在京有人事行政關系且截至公務員考試報名時已有2年以上(含2年)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不含2019非京籍畢業生和戶籍檔案保存在學校的往屆非京籍畢業生)。

3.招錄職位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不限”的,限於截至公務員考試報名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在京有人事行政關系的人員(不含2019非京籍畢業生和戶籍檔案保存在學校的非京籍畢業生)和符合2020年應屆畢業生招錄職位要求的人員。

4.退役大學生招聘崗位限於符合《關於做好退役大學生就業工作的意見》要求的人員,包括:在校期間從本市入伍、退役後復學的2020屆應屆畢業生(不含高職畢業生或外地專科生);2019年畢業當年從本市入伍退出現役,且已服完現役且表現良好的退役士兵。

在部隊服役五年以上(含)的退役士兵,可以報考招收退役大學生的職位。

5.面向殘疾人的招聘崗位僅限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包括以下兩類:壹是截至公務員考試報名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市的殘疾人(不含2019非京籍畢業生和戶籍檔案保存在學校的非京籍畢業生);二是納入國家統壹招生計劃、培養方式非定向、按時畢業並取得相應學位的普通高等學校2020年殘疾畢業生,包括:北京生源殘疾畢業生;非北京市戶籍的北京市普通高校殘疾畢業生。

6.選調生職位僅限符合2020年應屆畢業生招聘條件的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1)學習成績優秀,未參加必修課復試或補考,如期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2)本科生壹般在24歲以下(1994 11個月以後出生),碩士生壹般在27歲以下(1991年1個月以後出生),博士生壹般在30歲以下(65438) (3)中共黨員獲得“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學生獎學金”等榮譽稱號

二、申請程序

(1)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的招錄人數、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詳見《北京市各級機關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以下簡稱《招錄簡章》),考生可通過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北京市組委會(www.beijing.gov.cn)、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sj.beijing.gov.cn)網站查閱。

當您需要咨詢招聘簡章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基層工作經歷、備註等信息時,請直接聯系招聘機構,招聘機構的電話可通過招聘簡章查詢。

關於報名政策、報名網絡技術、考場考試安排等詳細信息,請參見《2020年北京市公務員報名指南》(以下簡稱《報名指南》)。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主要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提交申請。考生可於10月22日20118至2019 118: 00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提交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部門(單位)的壹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與本人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壹致。報名時,申請人應認真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申請人,壹經查實,取消申請資格。凡偽造、變造有關文件、資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10月2019 118至10月2019 165438+23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不得報考其他職位。10月18日09+9:00至10月22日2019 118: 00期間,報考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改報其他職位;如申請未獲審核,可聯系招錄機關,申請改報其他崗位。10月22日201118: 00至10月23日2019 118: 00期間,報名未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得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如發現報考人員在招聘各方面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招聘機構可取消其報名或錄用資格。

(3)網上支付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須於2065438年10月24日0:00+09、2065438年10月26日24:00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繳費,未按要求完成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已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報考殘疾人崗位的考生,可直接聯系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減免費用。聯系電話:010-12333。

(4)網上打印準考證。

繳費成功後,報考人員應於2019年2月3日9:00至2018: 00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的內容、時間和地點

(壹)筆試

1.內容。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在考試內容上體現分類分級的原則。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與應用。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為客觀測試,申論為主觀測試,滿分100。詳見《2020年北京市公務員錄用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可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公共科目考試中,考題順序為區級以上(含區級)崗位和鎮(街道)等基層崗位。考生需參加公共科目考試。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和部分行政執法職位的考生還將參加專業科目考試。請分別在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考試大綱。

2.時間和地點。公共科目考試時間為2019 12.8,具體安排如下:

65438+2月8日上午9:00-165438+淩晨0: 00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65438+2月8日65438+下午04:00-16:30。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和部分行政執法職位專業科目考試時間為2019 12.7、14:00-16:00。

考生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相同)。

3.結果查詢。筆試結束後,北京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研究確定各職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對艱苦邊遠地區街道、鄉鎮等基層職位和殘疾人專用職位給予優惠政策。考生可於2020年6月5438+10月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筆試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

同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和部分行政執法職位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可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和部分行政執法職位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申論、專業科目分別占40%、30%、30%的比例合並為筆試成績。

(2)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

北京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招考簡章規定的面試人選比例,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人選,並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參加面試和職業能力測試的考生必須經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對考生戶籍、身份、學歷、相關等級、學歷、資格證書及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審查。相關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資格復審後,公共科目筆試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擬錄用人數之比低於規定面試比例的招聘崗位,將進行調劑。轉崗崗位、符合轉崗條件的應聘人員名單、轉崗崗位聯系方式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壹公布。轉移登記工作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符合擬調劑職位資格條件的人員,方可參加調劑。調劑人選按照調劑申請人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資格復審及轉學報名、筆試成績等具體事宜將同時公布。

招聘機構負責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請以招聘機關網站發布的面試公告為準,也可直接電話咨詢招聘機關。

壹些招聘機構會在面試階段組織專業能力測試。專業能力測試的設置、測試內容、分值比例見招聘機構發布的招聘簡章或面試公告。

面試結束後,招錄機關通過本單位網站公布考生的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及綜合成績。招聘機構沒有網站的,會在單位張貼,通知考生本人。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是:不組織專業能力測試的,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組織職業能力測試的,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職業能力測試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職業能力測試成績壹般不超過綜合成績的15%。

四、體檢和考察

招聘機關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聘用計劃人數之比小於3:1的職位,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面試考官組使用同壹套面試試題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或招聘機關在面試公告中確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招聘機構負責體檢和考察。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操作手冊》執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等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相關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

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考察、嚴格審查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個人面談等方式進行。,重點了解候選人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場、政治覺悟和政治表現。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將對報考人員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進行測評。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考生。

動詞 (verb的縮寫)宣傳

體檢和考察結束後,由招錄機關根據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條件擇優錄用,並在招錄機關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工作經歷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就業審批

公示期滿後,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人員,招聘機構將為其辦理招聘審批手續;公示期間反映影響就業問題並經核實的,不予處理;對壹時反映的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處理,再決定是否為其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七。輔助就業

招聘期間,因新的用工需求,職位空缺或招聘機構需要及時補位的,為社會團結予以補充。補充聘用公告、崗位及相關事宜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

特別說明: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相關的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刊物都與本次考試無關。請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和欺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