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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頂尖科學家被拘抗霾技術轉化暗藏"致命陷阱"嗎?

壹位頂尖科學家的倒下:抗霾技術轉化為何暗藏“致命陷阱”。

壹年多前的2016年3月18日,全國300名能源專家齊聚濟南,論證當地壹個百億環保項目的核心技術方案。他們並不知道,這個方案的首席專家付林,卻在論證會的頭兩天被刑事拘留。

煤是中國的主要消耗能源,消耗量巨大,其中15%用於北方冬季供暖,大量煤要燃燒轉換成熱能;而另壹方面,大量的熱能在白白浪費著——在非熱電聯產的發電廠,壹份標準煤燃燒產生的熱量,只有40%能轉化為電,另外60%經過冷卻後直接排放到大氣中。

2013年,付林的這項成果(學名叫“基於吸收式換熱的集中供熱技術”)獲得了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最早使用這項技術的山西大同,已經從嚴重霧霾城市,變成了空氣質量最好的北方城市——據《科技日報》報道,2015年、2016年大同二級以上良好天氣數超過300天,而這項技術每年可以為大同節約67.8萬噸標準煤。

2017年6月,付林的另壹項重要成果要進行國家技術發明壹等獎答辯,但取保候審的申請沒有獲得法院批準。“付林對社會沒有危害,為什麽不能取保候審?”倪維鬥院士非常不理解,尤其是在國家多次出臺政策鼓勵科技創新之後。

那麽,付林到底犯了什麽事?

起因是有人給北京市檢察院寫了封舉報信,舉報他巨額貪汙。2016年3月17日海澱區檢察院反貪局對付林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2016年4月1日付林被正式批捕。2017年5月19日,海澱檢察院公訴處正式起訴付林,根據起訴書付林有兩項罪名,壹項罪名是貪汙造成科研經費損失220余萬元,另壹項罪名是挪用公款439萬元。

所有像付林壹樣搞科研成果轉化的教授們,幾乎都面臨著壹個“身份的嫌疑”——既是國家公職人員,又能通過科研成果轉化賺錢,壹身兼二任,很容易就有拿著國家的資源給自己用的嫌疑。付林被人舉報貪汙正是這個邏輯,前兩年影響巨大的“浙大褚健案”也是這個邏輯。“我們這裏的大學科研成果轉化的效率比美國大學差太遠了,”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周其仁教授接受采訪時說,這幾年國家出臺了大量鼓勵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但在壹些關鍵的細節上並沒有明確的說法以及制度安排。

圖1:2014年8月,付林出席瑞典國際學術會議?

陷入麻煩的科技明星

2016年3月16日,付林的日程和往常壹樣排得很滿,吃完早飯他就到了辦公室工作。

和往常不同的是,他帶上了出差的行李,準備下午去濟南。第二天他有兩件重要的事,壹是參加中國節能協會組織的技術鑒定會,二是要向濟南市委領導班子匯報工作。濟南市投資100億元的重大項目“外熱入濟”剛剛開始施工,付林是首席專家,他領導的北京清華同衡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由清華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改制而來,以下簡稱“清華規劃院”)能源所是這個項目的規劃和技術支持方。

頭壹天下午,付林接到了清華大學紀委的電話,讓他3月16日到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說明情況——他又被人舉報貪汙。早上9點多,付林已帶著行李趕到了海澱區檢察院。從這個舉動來看,他似乎還在想著出差,根本沒有預料後面會發生什麽。

10點,付林的妻子曲燕接到了海澱檢察院的電話,讓她去送壹些資料。

11點,曲燕趕到檢察院交材料時,聽到隔壁房間付林正在大聲解釋,很生氣。曲燕想起兩年前曾有人揚言要“把付林送進去,判10年以上”,有些擔心。但她仍然自信,只要付林把問題解釋清楚了,很快就能回來。

這不是付林第壹次被舉報——2015年10月,清華大學紀委也收到過類似的舉報信,但清華紀委、規劃院對付林進行調查後,認為沒有問題。所以,曲燕認為以前都說清楚了,這次也能說清楚。

但她沒想到的是,付林很快被關進了看守所,他的聲音再也沒有聽到過。

2015年巴黎氣候大會,播放的中國宣傳片中用了30秒的時間介紹這項中國獨創的技術。2016年這項技術獲得北京市科學技術壹等獎,並且被推薦參選了2017年國家技術發明壹等獎——但付林已經失去自由,取保候審沒有被司法機關批準,付林缺席答辯會而與該獎無緣。

2005年在給濟南做供熱規劃時,付林得到了廢熱回收相關技術的靈感。而這項技術裏需要研發壹些非常重要的設備,後來的學名叫“吸收式熱泵”。付林首先找到了清華同方下屬的同方川崎,這是壹家能生產溴化鋰吸收式制冷設備的公司,希望它成為這項科研成果轉化的平臺,未果。後來付林又找了江蘇雙良、遠大空調等溴化鋰吸收式制冷設備公司,都沒有人理他。彼時付林只是壹個年輕副教授,行業裏的無名小輩。

2006年付林說決定自己幹時,張世鋼不太相信,“既沒有錢,也沒有人,怎麽幹?”

為了研發這項技術,付林做的第壹件事是說服家人,於2006年下半年成立了北京環能瑞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環能瑞通”),股東為其嶽父、嶽母。

“成立這個公司是沒辦法的辦法,”張世鋼說,壹則外面的公司不願意投入,二則能源所的經營範圍只有規劃設計,沒有研發設備的資質。此外,研發這個設備需要的人才比較復雜,專業上需要熱工、機械、電氣等多專業聯合,學歷層次上既需要教授,也需要學歷較低的設計、繪圖、調試、安裝施工等技術人員,而後者無法安置到能源所,只能成立壹家公司作為留人的平臺。

公司成立後不久,機會就來了。2007年,付林偶然看到北京市科委征集科研項目的消息,他激動地打電話給張世鋼,讓他趕緊弄材料申請課題。最終這個課題被北京市科委立項,經費為874萬元。付林最終被檢察院起訴貪汙的220余萬元即來自這個課題。

伴隨著這220余萬元流轉的,是4家機構簽訂的4份合同。至少從表面上看,正是這幾份合同困住了付林。

危險的合同

2007年9月,付林團隊拿下北京市科委的課題,課題組成員單位包括清華大學、華北電力大學等6家單位,環能瑞通作為設備研發方,也是課題組的成員單位之壹。其中清華大學屬於牽頭單位,北京市科委將科研經費統壹打到清華大學賬戶,再由清華大學根據進度劃撥到各成員單位。

如果不是江億院士,課題很有可能就此夭折。江億是供熱領域唯壹的院士,在業內享有盛譽,他在內蒙古出差時偶遇老朋友、赤峰富龍集團原董事長景樹森,談起了付林的這項技術。景樹森也是業界資深人士,壹聽非常感興趣,表示願意資助付林團隊完成研發。

最終,赤峰富龍集團決定其下屬的赤峰富龍熱力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富龍熱力”)建設試驗工程,並贊助科研費用。於是,付林及團隊得以在赤峰繼續進行科研工作。

富龍熱力的意外出現,成為付林課題的轉折點。由於環能瑞通沒有工廠,只能設計圖紙、做局部實驗,設備生產只能委托外面的公司。在江億院士的牽線下,同方川崎成為環能瑞通的設備委托生產方。

此時,付林課題組的經費變成了兩部分:壹部分來自北京市科委的縱向課題經費(先期劃撥入清華大學賬戶),另壹部分來自富龍熱力的贊助。按照正常流程,所有的課題經費都要打入清華大學賬戶,並且由清華大學劃撥給課題成員單位。但因為現實原因,付林課題組並沒有嚴格走這個流程。在研發設備的過程中,清華大學、環能瑞通、富龍熱力、同方川崎4家機構簽訂了4份合同,而這些合同讓付林的故事變得極具戲劇性。

2008年8月,富龍熱力向環能瑞通支付了380萬元,作為研發設備的費用。但雙方簽訂的合同上,這筆款的用途是富龍熱力向環能瑞通購買5臺設備,***420萬元(最終支付金額是380萬元)。

當時正值研發最緊張的時刻,張世鋼偶然看到合同十分吃驚,明明是富龍熱力贊助的科研費,怎麽合同變成了向環能瑞通買設備的款項?經辦人員給張世鋼的解釋是,對方財務不好走賬,所以把贊助費編了個其他明目。張世鋼覺得這份合同可謂離題萬裏,似乎不妥,但時間緊張也就壹晃而過。

赤峰富龍集團前董事長景樹森向記者證實,這380萬元確為支持付林課題組的科研費用。但當時富龍熱力並不是課題組的成員單位,不能把這筆錢直接打入清華大學賬戶,所以打入了環能瑞通。2011年,在這個課題驗收時,富龍熱力才被列入課題成員單位,後來這項成果獲得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富龍熱力也是獲獎單位之壹。在經過審計的該課題驗收報告上,富龍熱力支付的380萬元被明確列為研究經費。

2008年10月,環能瑞通要向同方川崎支付設備委托加工費用,這筆費用產生了兩份合同。

壹份合同是清華大學與同方川崎直接簽訂的技術服務合同,約定向同方川崎支付327萬元。與此同時,環能瑞通與同方川崎簽訂了另壹份合同,即更加詳細的《產品委托加工合同》,約定除了清華大學直接支付的費用以外,剩余的費用都由環能瑞通支付。

而頭壹份合同存在明顯瑕疵——同方川崎並不是課題組成員單位,清華大學應該首先把科研經費撥款到環能瑞通,再由環能瑞通支付給同方川崎。這份合同很容易造成混淆,從字面意思上看是清華大學委托生產設備,事實上清華大學只是代管北京市科委的經費。

如果把這份容易混淆的合同與第壹份合同連起來看,有心人應能發現隱藏的問題。2010年,環能瑞通的壹位員工和付林發生矛盾,曾要挾舉報付林,理由就是以上兩份合同,只看字面意思是這樣的:清華大學出錢請同方川崎做了設備,而環能瑞通把這些設備賣給了富龍熱力,所以付林有拿著公家的錢牟利的嫌疑。這個舉報最終沒有發生,但是危險已經出現了。

2010年8月,環能瑞通向清華大學賬戶打入105萬元。張世鋼說:“當時付林在清華大學科研賬戶上的資金不多了,所以就讓環能瑞通支援壹些經費。”清華大學財務部門的記賬憑證顯示:這105萬的最終流向是,清華大學收取壹定比例的管理費後撥付至了付林的科研賬戶,用於後續技術研究。

圖2:2009年3月,付林課題組赤峰試驗工程鑒定會,內蒙赤峰。左二為付林?

北京海澱區檢察院的起訴書這樣指控付林:“將由清華大學使用北京市財政科研資金研發的7臺設備中的5臺,以個人控制的北京環能瑞通有限公司的名義,出售給課題成員單位赤峰富龍熱力公司,使得環能瑞通獲利380萬人民幣。案發前,環能瑞通以樣機以及樣機設備回收的名義向清華大學退還105萬,造成科研損失費220余萬。”

奇就奇在,環能瑞通向清華大學賬戶打入105萬元,合同的內容恰恰是設備回收,剛好證實了第壹份合同裏把設備賣給富龍熱力的細節。

那麽,為什麽偏偏就簽了這樣壹個合同呢?張世鋼說,付林在被那位員工威脅之後,他們也覺得前面的合同簽的欠考慮,所以簽這份合同時就想找補壹下,想把設備的事說圓壹點,所以就有了所謂的設備回收款。“但這個合同寫的極其含糊,根本沒有說設備是誰制造的、歸誰所有,因而也沒有明確回收誰的設備。”張世鋼說,但沒想到越說越亂,越說越說不明白。

但清華大學建築學院副院長朱穎心教授認為,付林的這筆科研經費沒什麽說不明白的。她介紹,高校老師的課題分為兩種,壹種是國家機構立項的縱向課題,比如從科技部、北京市科委、自然科學基金等申請的課題;壹種是橫向課題,比如企業委托的課題。縱向課題的管理非常嚴格,結題時有專門的審計機構做審計,2011年付林的這個課題通過審計並順利結題。

“縱向科研經費就是要花在課題上,應該按照預算花光,如果經費有結余,按照國家規定應該收回。”朱穎心教授反問,“按照有些人的邏輯,北京市科委撥了327萬經費,環能瑞通退了105萬,沒有退回的220余萬就是損失。但是北京市科委這個項目總經費是874萬,其他項目成員單位都沒有退回的是不是都算損失?如果874萬全都退回北京市科委了,相當於這個課題壹開始就不該立項!”

生意的江湖

江陰市公安局接到的舉報內容,牽涉到能源所和付林的另壹家公司華清泰盟與江蘇雙良集團山西分公司的壹個合作項目,舉報的依據依然是壹份合同。據了解,清華規劃院對這個項目進行過詳細調查和梳理,認為事實清楚,系企業間正常經濟往來,不存在違規行為。清華規劃院出面對江陰市公安局做了說明,此事不了了之。

2010年8月,付林讓曲燕註冊了華清泰盟,法人代表是曲燕。公司成立的背景是付林團隊即將拿下大同同煤集團的棚戶區改造項目的供暖改造工程。“之前的環能瑞通根本沒有管理可言,引來很多亂七八糟的事。如果能把大同項目拿下來,大家感覺可能有機會,希望有壹個幹凈的平臺來運作。”張世鋼說。

此後,在科研成果轉化的項目中,同是付林團隊的能源所和華清泰盟各有分工:能源所主要負責項目規劃設計,而華清泰盟主要負責設備的設計、監造、調試等相關業務。

大同的項目是付林這項技術第壹次在現實中運用,很多人吃驚地看到,在不增加能源消耗的情況下,被改造小區的供熱面積增加了50%。但更具誘惑力的是這項技術的市場潛力,山西大同這個項目不過是個小型工程,合同金額已經上億,而大型的城市能源改造工程動輒幾十、上百億。合作邀約紛至沓來,商業世界笑臉盈盈對付林招手。

直到華清泰盟成立時,付林團隊才第壹次給公司找了“法律顧問”——壹個即將從學校畢業的、實戰經驗不足的法律系學生。付林的技術開始走向市場時,曾有人這樣評價他:“付林註定是曇花壹現。他就像個小娃娃抱著大金磚走在路上,自己還不知道危險。”

大同項目成功之後,最積極來找付林合作的是壹家叫江蘇雙良的公司。“其集團高層幾次到北京找江億院士和付林談,希望獨家技術合作。”張世鋼說,但最終雙方沒有談成。

緊接著是雙良的山西子公司來談項目合作。付林團隊負責商務的邊兵對此印象深刻:“2011年1月大同項目剛剛投產,他們就找來了,說是山西有8個電廠要改造,催著我們趕緊開始做調研。我們幹到春節那天才放假,大年初三又開始上班。”

付林的“基於吸收式換熱的集中供熱技術”在應用中涉及兩方面,壹是對電廠的改造,二是對城市供熱系統改造。這類事關民生的項目非常復雜,首先要有專業機構做可研報告,評審通過之後才能立項,立項之後才進入商業環節。因此,山西雙良和付林團隊簽訂的第壹份有實質內容的合同,就是關於可研部分的。2011年3月,山西雙良與能源所簽訂了兩份合同,壹份是電廠改造的可研合同,另壹份是城市熱網系統改造的可研、以及初步設計的合同。

張世鋼介紹,這兩份合同均沒有填寫合作金額,因為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研、設計費都是按工程總金額的百分比計算,而當時可研都沒有做,所以根本無法知道工程總金額。他展示給記者的合同上,合作金額處確實為空白。

“這兩個合同其實都沒有執行,因為很快山西雙良又提出讓我們做技術總承包,也就是把可研、設備監造、施工指導、系統調試等等全包給我們,所以又在談壹個新的技術總服務合同。”邊兵說。

然而問題在於,邊兵所言那兩份“並未執行的合同”並沒有走作廢程序,這成為這個故事中最大的壹個懸念。

在協商技術總承包時,因為涉及到設備監造,華清泰盟就出現在了這個合作中。2011年4月18日,山西雙良、能源所、華清泰盟簽訂了壹份三方協議,主要內容是山西雙良支付技術總服務合同中的可研和設計費用的首期預付款600萬元。支付這筆款項的原因是,2011年4月25日,山西五個電廠的可研報告要送國家電規總院進行評審,而參與可研報告的還有華北電力設計院等三家機構,它們在評審之前必須拿到服務費。

這份三方協議的甲方為山西雙良,乙方為能源所與華清泰盟,協議上明確約定“甲方首期預付款600萬元根據技術總包協議付至北京華清泰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但2014年江陰市公安局來調查時,舉報資料裏說,我們逼著雙良把應該打到能源所的600萬,打到了華清泰盟的賬上。”邊兵說。而依據,就是2011年3月山西雙良與能源所簽訂、並未執行的可研合同。據代理律師周澤介紹,被收錄在舉報資料中的這份合同金額處,卻有壹個手寫的600萬元,且沒有經過雙方蓋章確認。這與能源所留存的那份金額處空白的合同不壹致。

北京檢方的起訴書上,指控付林利用“擔任能源所所長的職務便利,指令雙良公司將應付能源所的600萬元支付到華清泰盟公司,其中439萬元被華清泰盟用於經營”。又因為能源所是規劃院下屬機構,其性質是“全民所有制”,所以這個舉動又被指控為“挪用公款”。這份檢方指控的依據,依舊是那份“沒有執行的合同”。

“這份合同當時就應該走作廢程序,但是大家都沒有那個意識,不出事也根本想不到會有問題。”邊兵說。

那份三方協議簽訂的幾天之後,山西雙良的幾個項目通過了可研評審。但很快,“山西雙良說,按照雙良總公司要求,設備必須由它們制造,不能讓華清泰盟做。”邊兵介紹,設備是這類項目裏利潤比較高的部分。此時,雙良的壹些項目已經通過可研評審,而且拿到了華清泰盟做的初步圖紙。這個變化讓付林很惱火,合作最後不歡而散。這些細節也沒有得陳喜報的確認。

與山西雙良的合作擱置後,華清泰盟與清華規劃院就善後事宜進行了協商。根據雙方簽署的《關於山西雙良公司合作項目執行情況的備忘錄》,這600萬的去向如下:161萬元用於支付給華北電力等3家可研報告編寫單位;35萬余元用於代繳稅款;剩余403萬余元由華清泰盟分批支付能源所。

2011年9月,華清泰盟與京能集團下屬的源深公司合資成立了華源泰盟,源深公司控股。“很多公司來探討過合作,我們選擇了讓國企控股,商務和管理實際上是交給了他們。”曲燕說。

2014年6月,源深公司又將所持華源泰盟股份掛牌出售。“商業上的事讓付林很煩,他也不想幹了,所以我們也準備把股份賣掉。”曲燕說這時雙良的人又出現了,多次找她和付林,要求把公司賣給雙良。記者向雙良這位高管問詢當時是否有買下付林公司的意願,他表示“不便於談”,但“股權拍賣(現場)肯定不是我們”。

有意思的是,付林真的去找過另外壹家最有競買意向的公司——煙臺冰輪,讓他們不要買了。但因為股份是公開掛牌出售,價高者得,這已經不是付林能左右的局面。

在煙臺冰輪競得華源泰盟股份後不到壹個月,江陰市公安局的調查就來了。

身份的嫌疑

在壹連串陰差陽錯的合同事件之後,付林得到了兩項罪名:貪汙和挪用公款。

在這個案件中,壹***出現了付林的3家關聯公司:環能瑞通、華清泰盟、華源泰盟。有人做了壹個這樣的假設:如果當初由外部公司取代付林的關聯公司,成為其搞研發和成果轉化的平臺,那麽付林可能不會涉入商業江湖,他也就不會面臨如上的指控。但問題恰恰是,當時並沒有公司願意支持他。

“科研成果轉化的第壹步並不是企業在求妳賣專利,常常是妳要去求企業支持,把初步產品做出來。”江億院士說,很多人都以為把專利或者想法賣掉就完成了科研成果轉化,但現實從專利到產品還有很長的路,很少有企業冒風險買單。如果得不到企業的支持,只能自己組織資源做開發,組織資源就少不了要開公司,而開公司就有壹堆麻煩事——付林就是這樣壹步壹步走入了商業江湖中。

江億院士也有類似的無奈經歷,因此特別渴望能有這樣壹個平臺,“讓我們安安心心把第壹步轉化先做出來”。但這科研成果轉化最難的第壹步,在當下大學體制、社會機制中是壹個空白地帶。

圖3:付林參加學術研討會?

但即使沒有註冊公司,付林也早已跨入商業的河流。中國的高校體制下,很多老師事實上都是小老板。以付林為例,雖然他領導的能源所是科研機構,但也是不折不扣的公司實體——它是清華同衡規劃院的下屬機構,企業性質是全民所有制,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是付林,註冊時間2004年。但規劃院並沒有給能源所註冊資本,也不給員工發工資,事實上能源所是自負盈虧運轉,付林要像老板壹樣組織人馬做研究項目掙錢,否則就沒辦法給研究人員發工資。

回到環能瑞通。張世鋼介紹,這家公司並沒有經營活動,主要是安置課題組從事設備研發的工作人員,管理上也很粗放——最初由付林的壹個朋友代管,後來由壹位員工管理,甚至公司的公章都放在這位員工手裏。這樣松懈的管理,已經為付林出事打下了伏筆。

張世鋼介紹說,環能瑞通在這個課題中壹***有12項專利,其中9項是環能瑞通和清華大學***有的專利,主要是規劃方面的;另外3項專利是環能瑞通獨有的,是有關設備結構工藝方面的,與清華無關甚至與付林個人也無關,這是環能瑞通高薪從遠大空調挖來的技術人員做出來的。國家出臺的科研政策明確規定,參與課題的單位誰做出的專利歸誰所有,環能瑞通的3項專利經過了清華大學三級審核和成果與知識產權辦公室的權屬界定。所以這項指控並不成立。

付林是壹個什麽樣的人?江億院士講了兩件往事。他和付林壹起做過壹個德高望重科學家的項目,付林是項目負責人,但進行到壹半發現項目不能成立。後來他和付林等到壹個合適的機會,召開了研討會把項目撤了,把剩余的科研經費退了回去,盡管這樣做很沒有面子。

第二件事,廣州某項目請付林作為專家團成員參與論證會,付林從技術合理性上認為項目不合適上馬,結果主辦方當場表示不悅,不僅不付專家論證費,連回程的機票都不給買。

付林做的最瘋狂的事,就是2010年底山西大同的那個項目。“如果沒有這個項目,可能我們團隊就散夥了。”張世鋼說,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是最為艱苦的壹年,能源所已經快發不出工資了。

付林在壹個會議上偶遇大同市某領導,這位領導有壹件麻煩事——因為各種原因無法解決同煤集團棚戶區改造工程的供暖問題,已經形成了社會矛盾。而付林恰好有解決方案。這位領導也是半信半疑,最終和付林達成了壹個非常苛刻的口頭協議,這個項目成功運行後才補簽的合同。實際上相當於大同市借了上千萬給付林個人做工程,如果工程失敗,付林個人要還錢。

在接下項目之前,江億院士曾提醒付林要想清楚,“搞不好妳要坐牢的!”付林最終還是接了大同項目,張世鋼說,付林想的是“如果不做個真項目出來這個技術就死了”。王欽波說,“只有瘋子能幹得出這種事。”

“付林本科學的是電廠有關的,後來跟我讀博學的是供熱。”江億說,付林取得成功是因為他把供熱的供給側和需求側打通了。

在失去自由之前,付林正在研究進壹步把電和熱打通,也就是“熱電協同”,江億院士認為這是壹項更具開創性的技術,“全世界都沒有”。舉例來說明——有大量的風力發電不能上網,原因在於電網容量有限,如果非用電高峰期刮來壹陣大風,發出的電沒有地方用就只能白白浪費掉。不僅是風電,核電、光伏發電都有相同的浪費情況。能不能讓這些要浪費掉的電做功轉化成熱,再變成城市供熱的熱源?這就是付林研究的熱電協同,這項技術將為我們節約更多的能源,減少更多的排放。

付林出事後,這項重要研究停滯了。

看來政策的問題還是需要完善的,給這些科學家壹個完全放松的環境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