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無違紀違法及其他不良記錄。
(二)崗位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年齡、學歷及崗位所需職業資格等其他條件詳見《舒蘭市2023年度引進專業技術人才崗位需求壹覽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相關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並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引進專業技術人才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