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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駐馬店開發區的招教什麽時候報名啊

2011年的,2012年應該也是這個時間!

報名時間:2011年7月13日―7月21日。...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編辦、省財政廳《關於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的意見》(豫人〔2007〕55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印發的《駐馬 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為保持開發區教育事業的穩定發展,經管委會研究並報市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150名(教育部直屬六所師範大學全日制統招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不占此名額)。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壹、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程序,嚴肅紀律,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招聘。

二、招聘崗位設置

高中(開發區職業教育中心)教師崗位18個,初中教師崗位40個(其中特設研究生崗位5個),小學教師崗位72個,幼兒園教師崗位20個。招聘的非在職人員,原則上安排在非城區教師崗位上工作。具體崗位設置見附表。

三、招聘範圍及對象

1、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應屆和往屆畢業生;

3、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其他人員;

4、教育部直屬的全國六所重點師範大學(北京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陜西師範大學、西南大學)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免試直接進入體檢,且不占用本次教師招聘崗位數額。

四、報考資格和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待業或工作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為人師表。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身體條件符合《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規定要求,並能適應設崗地區工作、生活環境條件。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後出生)

4、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5、符合以下學歷要求:(1)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必須具備全日制統招幼兒師範學校中專及以上學歷;(2)報考小學教師崗位必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3)報考中學教師崗位必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6、具有下列條件之壹的,學歷、年齡可適當放寬:市級及以上優質課壹等獎獲得者、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駐馬店市名師、駐馬店市教壇新秀、縣市級及以上十佳教師。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第壹學歷可放寬至全日制統招中專及以上學歷;報考初高中教師崗位的,第壹學歷可放寬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 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66年7月1日以後出生)。

7、報考高中計算機網絡技術、機電壹體化技術、應用電子技術和服裝設計四個專業的考生,學歷可放寬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必須具備本專業中級以上技能等級證書。

8、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參加非法組織的;

(5)其他不適宜擔任教師職務者。

五、招聘程序  (壹)發布公告。

利用報刊、網絡等媒體,向社會發布公告,公布駐馬店經濟開發區2011年教師招聘啟事,吸引符合條件的人員積極報名參加教師招聘。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7月13日—7月21日。

2、報名地點:駐馬店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文明路與置地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壹樓會議室,咨詢電話:0396--3698835。

3、報名方法: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需持畢業證、身份證(非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教師資格證(以上證件原件、復印件各1份)及其它相關證件;填寫《2011年開發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壹式2份;交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張。報名費按照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繳納。

4、如某職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報名人員與該職位招聘數的比例達不到1:3(碩士研究生特設崗位為1:2)時,取消或減少該職位的招聘數。

(三)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於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證件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職位所要求的範圍、對象和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與聘用資格。

(四)考試。

總成績為100分。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各占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取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考生,報名人數低於1:5的可免於筆試。如報考其他崗位,仍需參加筆試。教育部直屬六所師範大學全日制統招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免試直接進入體檢。

1、筆試。

(1)筆試時間為2011年7月26日,實行閉卷考試。主要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念,以及擔任相應學科教師應具備的相關知識。滿分為100分。

根據駐組發[2008]8號文件規定,對以下人員實施加分:在駐馬店經濟開發區轄區範圍內參加大學生村幹部計劃和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計劃滿兩年且符 合其他政策規定的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擬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者,須在2011年7月21日下午17:00前提交相關證書、證明,逾期將不再受理。

(2)公布筆試成績。筆試結束後,2011年7月30日上午將考生筆試成績、加分成績按聘用崗位分別排序,並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聘用崗位設置數的1:2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對社會公布。

2、面試。

(1)組織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學科知識、教師基本素養、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滿分為100分。

(2)公布面試成績。面試結束後,將考生面試成績按聘用崗位分別排序,當場公布。

3、公布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50\%計入總成績後予以排序公布。

(五)體檢。

按聘用崗位設置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參加體檢人員數與崗位設置數的比例為1∶1。若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人數缺額時,按照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執行。體檢工作由具備二級乙等以上(含二乙)資質的醫療機構承擔。

(六)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對入圍人員進行考核。

(七)擬定招聘人選。根據招聘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考核結果,確定擬招聘教師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八)聘用和待遇。公示期滿後,擬聘用人員由開發區人事、教育部門辦理相關手續,試用期壹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後,辦理正式的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後,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辦妥相關手續,到用人單位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崗前培訓。教育部門負責對新錄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是師德教育、新課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職責的基本要求等。

六、組織領導

為了保證招聘工作公正有序進行,特成立開發區2011年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社會發展處,李如意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由教育、人事、監察、財政、公安等相關單位人員組成。

七、招聘紀律要求

教師招聘工作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招聘工作實行責任制,明確任務,責任到人,落實到位,嚴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規定的人員,壹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任何人若發現違規違紀行為,可向開發區紀委監察局舉報。

監督 舉報電話:0396--3698828。

八、本實施方案由駐馬店經濟開發區2011年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駐馬店經濟開發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