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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陜西省農村基層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為了進壹步加強農村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充實、改善農村基層人才隊伍結構,根據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陜西省“十二五”期間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的通知》(陜政辦發〔2011〕46號),陜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2014年<陜西省“十二五”期間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陜人社發〔2014〕28號),經省政府批準,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實施2014年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為國家、省連片特困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農村中小學、幼兒園、鄉鎮衛生院、基層農技站、水利管理站、林業站、畜牧站及其他農村基層事業單位招聘需要補充的1500名工作人員(詳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壹覽表)。陜西公務員考試網(/)、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陜西人事考試網(/web/default.aspx)、陜西人才公***服務網(/)等網站上統壹發布公告公布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不設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4日00∶00—6月9日18∶00。

 2、報名地址:報名網站為陜西人事考試網(/web/default.aspx)。

 3、資格初審: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先在報名網站上進行資格審查,待報名工作結束後,在考試前,由應聘人員持報名信息表(從網上打印)、身份證、畢業證或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崗位所需的相關證件在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時間、地點統壹接受驗證。對於應聘人員所持證件與報名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各市人社部門應取消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驗證具體時間、地點在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另行通知。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1、公***科目考試和面試由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各市的考試時間需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2、公***科目考試滿分為100分。公***科目考試主要範圍:馬克思主義哲學、毛澤東思想概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部分法律知識、職業道德、文史基礎知識、自然科技常識、環境保護、事業單位概況、省情概況及時政等方面的內容。各市可參考《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基礎知識考試大綱》(可在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作為公***科目考試知識點。具體的考試時間、地點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壹組織安排並負責通知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

 根據應聘人員公***科目考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3、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由各市人力資源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通知參加面試人選。

 同壹崗位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應聘人員比例達不到1∶3的,設置面試最低分數線,低於面試最低分數線的,予以淘汰。面試最低分數線為面試當天同壹考場同壹場次實際參加面試應聘人員的面試平均成績。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公***科目、面試成績加權後計算確定。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考試總成績=公***科目考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考試總成績出現並列時,按公***科目考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四)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由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由各市負責通知參加體檢人選,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要嚴格落實《關於進壹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文件要求,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五)考察

 由各市、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著重考察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對體檢、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額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考試、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名單須在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示。

 (六)聘用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經審核同意後,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壹發布聘用人員名單,並核發統壹印制的《陜西省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新聘用人員憑招聘通知書,辦理人事、工資、戶籍遷移等有關手續,持招聘通知書到所招聘的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報到,並與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以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定5年以上服務年限的聘用合同後,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照基層用人單位上報的人才需求計劃分配給各基層用人單位。應聘人員壹經聘用,即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享受本單位現有在冊正式工作人員同等待遇,用人單位必須盡快辦理工資、社保落戶等相關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絕辦理。新招聘人員第壹年為見習試用期,非師範類考生報考教師崗位的須在見習試用期取得教師資格證,見習試用期結束後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三、時間安排

 6月4日00∶00—6月9日18∶00應聘人員在公告公布的報名網站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的時間為6月4日8∶00—6月12日18∶00。

 6月13日—6月15日應聘人員按照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時間、地點接受驗證。

 6月16日—6月30日考試(筆試和面試)。

 7月7日—7月31日:體檢、考察、公示。

 8月31日前: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擬聘用人員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向新聘用人員發送統壹印制的《陜西省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簽定聘用合同。

 四、紀律要求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振興計劃工作人員,是壹項社會影響面廣、群眾關註度高、政策性又很強的工作。各市壹定要按照《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十二五”期間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的通知》(陜政辦發〔2011〕46號)和今年振興計劃實施方案的規定及要求,認真組織實施招聘工作,把好招聘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體檢、公示、錄取等每個工作環節。在資格審查中,壹定要按照省上的政策規定和要求審查,不要降低或拔高條件;在專業上要盡量貼近實際需求,對於相鄰相近專業要慎重選擇;在命題、考試中,要嚴格執行保密紀律,絕對不能發生失密事件。省人社廳在2010年6月下發過《關於加強振興計劃公開招聘工作紀律的通知》(陜人社函〔2010〕403號),請各市繼續按照要求去做。各市在工作中也可根據當地實際制定本市振興計劃招考方面的規章制度,明確考場規則、考生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主考、監考及巡考人員職責等,以維護振興計劃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保障措施

 1、各市要嚴格按照省政府規定的學歷條件、專業條件統壹進行招錄,不得擅自擴大範圍、降低標準。堅決杜絕地域歧視、性別歧視,切實保證把優秀畢業生招錄選派到基層專業技術崗位上來。

 2、對招錄到縣以下農村中、小學和鄉鎮涉農服務機構工作,且簽訂5年以上服務年限的普通高校本科生,給予獎勵金1萬元;對招錄到鄉鎮衛生院工作,且簽訂6年以上服務年限的醫學專業本科畢業生,給予獎勵金3萬元;對緊缺專業畢業生和選派到特困鄉鎮的畢業生可適當提高獎勵標準。獎勵金按服務年限分期支付。振興計劃獎勵金、助學金政策,每生只能享受其中壹項。助學貸款償還等其他優惠政策按照《關於印發陜西省“十二五”期間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的通知》(陜政辦發〔2011〕46號)文件執行。(可在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詢)。

 3、招錄到農村基層的高校畢業生人事檔案由縣各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工資待遇由縣財政按照規定標準按時足額予以發放。招錄到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實施範圍的縣(市、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工作的大專及以上畢業生,可提前轉正定級,轉正定級時大專畢業生薪級工資高定1級,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薪級工資高定2級。調離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實施範圍的縣(市、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後,高定工資不再保留。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醫學專業畢業生,第壹年可安排到縣醫院實習鍛煉。

 4、對招錄到農村基層參加振興計劃且在基層服務滿3年者,經所在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和縣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可以在本縣境內鄉鎮同類事業單位之間流動。

 5、招錄的從醫本科畢業生,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省政府《關於為縣以下醫療機構定向招聘醫學本科畢業生的意見(暫行)》(陜政辦發〔2013〕36號)中規定的各項待遇。

 6、把在農村基層壹線工作經歷作為評定職稱的壹個重要條件。教育、衛生、涉農系統的專業技術人員晉升職稱時在同等條件下有農村基層工作服務經歷的優先。

 7、對違反協議不到基層工作或不履行服務年限的,予以通報,追還獎勵金、資助經費,並不得錄用為本省境內財政供養單位人員。

 對於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請及時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力資源市場處聯系。

 政策咨詢電話:029—87293660

 報名咨詢電話:各招聘職位後所留電話

 六、網絡報名和技術支持聯系人及電話

 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系人:呂波

 聯系電話:029—87457489、029—87441673

 附件: 2014年陜西省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壹覽表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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