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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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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實選拔優秀人才,優化人員結構,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第139號令),中***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276號),中***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中心的需求,我局按照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統壹面向社會招聘人員。為此,特制定本方案。

壹、招聘單位和範圍、對象

 (壹)招聘單位和職位:番禺區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中心,專業技術崗位3個。(詳見招聘職位壹覽表)

 (二)招聘範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招聘對象:符合職位要求並具有國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學歷並有碩士學位的2013年應屆畢業生。2013年應屆畢業生含辦理了暫緩就業手續且未就業的2011、2012年應屆畢業生。

 二、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或具備《廣東省居住證》資格;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4、無違紀違法行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報名。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二)具體資格條件:

 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其中,廣州市生源(不含從化市、增城市)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非廣州市生源的應屆畢業生必須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上述人員中的已婚應聘者,其配偶必須具有廣州市常住戶口或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報名時提供證明材料)。若應聘者報名時符合條件,但至辦理調動手續前因婚姻狀況改變而導致不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的後果自負。

 (四)應聘人員須符合報考專業技術崗位層級要求的基本任職條件[詳見《轉發廣東省人事廳關於對考取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實行聘任若幹問題的通知》(穗人〔2003〕5號)、《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科目更新有關問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0〕85號)和《關於我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實施人員聘用有關問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1〕3號文)]。

 (五)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回避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六)應聘人員須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或執業資格和技能要求及其他條件。被聘人員在接到通知報到時,必須提供相應的學歷證、學位證、從(執)業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等有關證書原件,未能提供相關證書原件或不符合報考專業技術崗位層級要求基本任職條件的不予聘用。

 (七)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和專業技術資格,須國家承認。年齡計算以2013年6月30日為界(以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78年7月1日後出生,其他的年齡要求以此類推)。

 三、招聘程序

 (壹)發布公開招聘公告

 通過番禺政府信息網、廣州市番禺區人事信息網( / )、番禺衛生信息網(/)和番禺人才網(/)向社會公告(下同),公告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

 (二)受理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用先網上預報名,後集中現場確認資格的方式進行。未完成網上預報名的,不接受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

 2.報名時間:

 網上預報名時間:2013年2月25日上午9:00至2013年2月27日下午5:00。應聘者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網址:/info/jlb)進行網上預報名,初次登錄需點擊註冊。

 現場確認日期:2013年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3.聯系地址、現場確認地址:廣州番禺人才市場(廣州市番禺區市橋平康路德勝廣場四樓)(可乘坐3、6B、8、10、11、18、22路公車沙墟村口站下)

 聯系人:陳綿歆、周水潔

 聯系電話:84692605,84692600

 4.現場確認要求:

 (1)應聘人員現場確認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廣州市生源提供原戶籍派出所證明)、計劃生育證明,以及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辦理了暫緩就業手續的2011、2012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歷證、學位證和暫緩就業協議書。有工作經歷的應屆研究生可提供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供參考。以上資料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小壹寸彩色照片二張(要求同報名表照片壹致)。報名時繳納50元報名和考務費。

 (2)《番禺區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中心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壹式壹份(網上填寫資料後打印自動生成的報名表,在壹張A4紙內打印完整的報名表,不允許分頁打印)。

 (3)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受理應聘人員報名考試手續並審查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4)應聘人員須本人親自確認,不接受委托;每人僅限報考壹個職位。

 (5)應聘者應符合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並與填寫《番禺區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中心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的情況以及個人檔案材料壹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

 5.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確認成功後,報考人員應於2013年3月8日9:00至17:00期間,登錄原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內容分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40%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60%計入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筆試

 (1)筆試時間:擬安排在2013年3月9日進行,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

 考同壹套試題,內容是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和寫作,不提供參考資料。

 (3)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必須在開考後30分鐘前到達考場參加考試,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和缺考者,取消考試資格。

 (4)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如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是可以代替身份證作為入場參加考試的法定身份證明憑證,任何其他證件包括:戶口簿、護照、工作證、駕駛執照、學生證、身份證辦理受理回執、派出所開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並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請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準備工作。

 2.面試

 (1)各專業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報考同壹職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

 (2)面試名單和面試時間將在網上公布。

 (3)面試時間在筆試以後,具體時間以網上公布時間為準。

 (4)面試方法

 由用人單位組織入圍面試人員進行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專業技能、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語言表達等能力要素。

 (四)體檢

 1.根據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考職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壹組織,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個人負擔。應聘人員有義務配合公開招聘體檢工作。

 2.體檢工作嚴格按照中***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文件的要求進行。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可進入考察階段。考察辦法參照中***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276號)。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致錄用職位空缺的,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可按報考職位成績,在報考同壹職位的總成績合格人選之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替補。

 (六)確定聘用人選和辦理聘用手續

 1.考察合格的人選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統籌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2.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擬聘人員,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3.經審核,擬聘用人員有以下情況之壹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1)資格條件與公布職位的要求不符的;

 (2)所提交的材料弄虛作假的。

 四、獲聘者的待遇和管理

 獲聘人員納入招聘單位事業編制管理,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聘用期間享受有關政策規定的番禺區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的福利待遇。

 五、招聘紀律

 (壹)本次公開招聘過程的紀律和監督要求,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第139號令),中***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276號)和中***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的精神執行。

 (二)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用人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考試招聘的各項工作,並註意做好試卷的保密、公開招聘各環節的檢查、監督工作,對違規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視情節輕重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對在公開招聘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按有關規定調查並研究解決。

 六、其他相關內容

 (壹)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法規處理。本方案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廣州番禺人才市場(廣州市番禺區市橋平康路德勝廣場四樓)(可乘坐3、6B、8、10、11、18、22路公車沙墟村口站下)

 聯系人:陳綿歆、周水潔

 聯系電話:84692605,84692600

 投訴電話:84612231監督電話:84640390

 附件: 番禺區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中心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