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5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5的按實際人數面試。面試總分100分,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考試方式的崗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只采用面試考試方式的崗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主要測評專業能力、綜合素質以及崗位匹配度等。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另行通知。
體檢、考察: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考試方式的崗位,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總分100分,筆試與面試成績各占50%)排序,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只采用面試考試方式的崗位,根據面試成績排序,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以1:1比例確定招聘崗位體檢考察人選。體檢程序、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程序、標準執行。未進入體檢的應聘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等方法進行,重點了解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因應聘人員自願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崗位候選人空缺,經用人單位研究,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也可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