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資格條件:
(壹)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壹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6、具體崗位的具體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並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三支壹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回避考生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