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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江蘇揚州大學附屬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公告31人

壹、報考條件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2年1月揚州大學附屬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附後)中各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四)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1月24日至2004年1月28日期間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2022年畢業研究生(非在職),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1年1月24日及以後出生);

 (五)具備《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六)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現役軍人,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2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於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後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簡章),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不得報考。

 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考崗位條件

 可直接登陸揚州教育網(/)、揚州大學附屬中學網站()查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招聘過程中將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應聘人員須認真遵照執行防疫動態最新要求,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壹)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及時間

 考試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通過網絡同步進行。應聘人員在揚州市教育局確定的網站上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本人信息。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22年1月24日09∶00-1月28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22年1月24日09∶00-1月29日16∶00

 報名網址:揚州市直學校網上教師招聘系統(/)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註,並按公告明確的時間進行資格復審並領取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筆試地點:揚州大學附屬中學

 3.考生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及有關要求參加筆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壹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分。

 4.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應在資格復審前14天申領“健康碼”,在資格復審和筆試(面試)當天進入學校時應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和“健康申報表”,並配合檢測體溫。“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於37.3℃、無幹咳等異常癥狀的考生方可進入學校。

 (三)面試人選確定

 筆試成績合格線為筆試總分的50%。對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並列者)。各崗位之間不進行調劑。

 面試前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含同分並列者)直至面試名單公布。

 (四)面試

 按省規定,面試主要考察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語言表達、協調應變能力、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考核以課堂教學和答辯的形式進行。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本次考試(筆試、面試)均不指定復習教材(輔導用書),不組織、也不指定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五)體檢

 符合上述“(四)面試”有關最低合格標準的人員,按其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根據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同壹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另行增加筆試並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對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壹線的城鄉社區工作者等,在同等條件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由揚州市教育局統籌組織,按有關規定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揚州大學附屬中學和揚州市教育局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定組織實施,市教育局統籌負責。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市教育局按規定在有關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後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按規定權限、程序備案後,辦理有關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等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結果備案後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因資格審查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應資格時,市教育局和揚州大學附屬中學及時告知考生取消資格決定的內容及依據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定執行。

 四、聘後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工作紀律。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電話:0514-80978061。邀請市紀委市監委等部門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揚州市紀委市監委第十壹派駐紀檢監察組0514-87370665,揚州市教育局黨廉辦0514-87361122,揚州大學附屬中學0514-87342182。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後”均包括本項,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公告由揚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4-87345365、0514-87318699

 1、2022年1月揚州大學附屬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xlsx

 2、2022年1月揚州大學附屬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考指南.doc

 3、2022年1月揚州大學附屬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健康申報表.docx

 揚州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