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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能配置

第壹條? 根據《中***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文〔2018〕41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第三條 職能轉變。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壹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服務方式,加強信息***享,提高公***服務水平。

第四條? 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壹領導。主要職責是:

(壹)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承擔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起草工作,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及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統壹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絡及信息服務系統。

(三)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推動建立統壹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制定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規則並實施監督,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

(四)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全市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全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按規定承辦接收大中專畢業生事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五)統籌推進建立全市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指導全市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工作;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

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並建立統壹的社會保險公***服務平臺。

(六)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市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七)統籌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協調指導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依據國家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相關規定以及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八)綜合管理全市職稱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制度,負責全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引進、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鄭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訂全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九)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範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管理、教育培訓、考核獎懲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機關公務員錄用、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等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市委、市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和縣處級表彰等

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擔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管理市級獎勵基金;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用建設工作;承辦部分市管領導幹部的行政任免手續。

(十壹)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定全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指導和調控政策並監

督實施;擬訂全市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政策。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統籌指導全市農民工就業創業和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