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兩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領導及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原則上按照發布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調入等程序進行。
二、選調範圍
1.教師崗位面向社會公開選調在編在崗教師。
2.財務崗位面向全州公開選調在編在崗財務人員。
三、選調條件
(壹)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操守;
3.具備選調崗位所需的學歷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及其他條件;
5.年齡40周歲以下(1977年8月7日以後出生);
6.近3年來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體條件
1.州溶江中學
(1)教師崗位。具有完整的初壹至初三或高中壹年及以上教學工作經歷,同時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①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2013年以來);②2013年以來獲得縣級及以上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或教學能手獎勵;③2013年以來獲得高中數理化生信息奧賽優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獲州壹等獎或省二等獎及以上獎勵);④2013年以來,教師個人參加教育行政部門舉行的省級及以上教學技能競賽壹等獎獲得者;⑤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
(2)財務崗位。具體條件見《湘西州溶江中學、吉首大學師範學院附屬小學2018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2.吉大師院附小
報考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①獲地市(州)級及以上現場教學競賽,或專業技能現場競賽,或教學基本功現場競賽壹等獎及以上(或省二等獎及以上)獎勵;②縣級及以上模範教師、師德標兵、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優秀教育工作者、教學能手等表彰獎勵;③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④音樂、體育、計算機、科學學科教師輔導學生參加相關學科競賽獲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以上獎勵、榮譽或稱號均要求2013年以來獲得。
具有高級教師職稱或特級教師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2年8月7日以後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合格(稱職)以上等次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科級及以上領導幹部;
6.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選調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或因隱瞞身份等考試失信的人員;
7.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崗位、計劃及要求
詳見《湘西州溶江中學、吉首大學師範學院附屬小學2018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五、選調程序
(壹)發布信息
選調信息通過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網、湘西自治州教育和體育局政務網、湘西經濟開發區政務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8年8月7日-8日上班時間。
3.報名地點:湘西州教育和體育局辦公樓壹樓(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北路147號,州體育中心內)。
4.報名要求:考生只能選擇壹所學校的壹個崗位進行報考,報名後不得更改報考學校和崗位;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和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2006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須提供《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填寫好《湘西州溶江中學、吉首大學師範學院附屬小學2018年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點報名。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時間截止2018年8月31日。報名人員須經單位同意(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並經主管部門批準(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方可報名。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專業認定參照《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州教體局會同選調單位認定。
(三)資格審查
報考對象由州教體局會同選調單位進行資格審查。現場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後方可報名。在規定時間內統壹核發準考證。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擬調前資格終審,並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
(四)面試
每個崗位的選調計劃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但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由用人單位會同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州人社局同意後,確定是否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選調計劃。實際參考人數未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要達到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壹個程序。
面試總分100分。
1.教師崗位。面試方式為說課。
2.財務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面試準考證於2018年8月10日上班時間到報名地點領取。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體檢
根據崗位選調計劃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確定為體檢對象的最後壹名出現成績相同的,則進行第二次面試,第二次面試優勝者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由州教體局會同選調單位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壹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若體檢出現不合格或自願放棄者,則不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對象,由州教體局會同選調單位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察結束後,按照有關規定程序確定擬選調人選。擬調人員名單在湘西州教育和體育局政務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調入
擬調入人選經公示無異議後,按相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調入,產生的崗位空缺,亦不再遞補。
六、本方案由湘西自治州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吳老師:13974350999(州溶江中學)
陳老師:15974338909(吉大師院附小)
0743—8222797(州教體局人事科)
監督電話:0743—8225413(州紀委駐州教體局紀檢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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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湘西州溶江中學、吉首大學師範學院附屬小學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x
2. 湘西州溶江中學、吉首大學師範學院附屬小學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3. 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xls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體育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