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且無國外永久居留權;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壹般不超過35周歲,博士研究生壹般不超過40周歲;
3.在規定的學制內正常畢業並按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2023年應屆畢業的博士、碩士研究生、本科生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國外院校畢業生須於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學位並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因不可抗力、非主觀因素導致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關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協商解決;
4.具備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願意服從組織調劑安排;
5.引進後需與用人單位簽訂不低於5年服務協議;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尚在黨紀、政紀影響期內的;
2.按照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已通過綿陽市行政區域內機關、企事業單位遴選、招聘、人才引進等考試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過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在綿陽市相關企事業單位辭職未滿壹年或辭退未滿兩年的;
7.現已在綿陽市轄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及群團組織中工作且有正式編制人員;現役軍人;
8.定向、委托培養,在定向工作單位未滿規定服務期限的;
9.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報考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