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對應聘人員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0年X月(具體時限查看招聘簡章的相關說明),應聘人員的工作時間足年足月累計達到兩年及以上,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相關工作經歷情況,提交《專業工作經歷證明信》。在不同單位從事相關工作的,由不同單位分時間段出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