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應按要求認真填寫報名信息,因本人填寫的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造成的壹切後果由本人承擔。
(2)考生應按要求上傳近期免冠照片。
(3)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生報名結束後,立即打印報名信息表壹式三份。
(4)報考定向招聘教師崗位,填寫“記錄條件優秀”欄,於XX年XX月XX日到XX學校任教。不填欄者,視為不參加教學服務,不予通過考試。
(5)應聘定向招聘崗位,認真詳細填寫“簡歷信息”壹欄,XX至XX年在XX學校任教的證明人。未按要求填寫信息者,不予批準。
(6)報考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報名時應選擇“正在申報”,資格審查時必須提交教師資格證原件。
(七)2014、2015、2016招聘的特崗教師和在編教師不得報名。
(8)國家特崗計劃和地方特崗計劃只能選擇壹項,不能同時報送。
(9)因個人遺漏或錯報加分信息而未能享受加分政策的,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