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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問殘疾人做生意能不能拿到工商稅收優惠?

各地對殘疾人的優惠政策有不同的具體規定。詳情請咨詢地稅和工商部門:以下是國家相關規定,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擴大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適用範圍

據了解,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今年7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統壹執行調整後的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政策。政策發布後,不少企業紛紛打電話或來稅務部門了解優惠政策。今年剛開了壹家玩具廠的劉先生告訴記者,玩具廠有很多零碎簡單的工作。如果雇傭經過培訓的殘疾人,應該都是完成的。這樣不僅解決了他們的生計,還能為企業節省大量開支。近日,廣州地稅部門對此政策進行了詳細解讀。

“四殘”人員擴大為“六殘”人員福利企業擴大為所有制企業。

據了解,根據調整後的政策,目前享受稅收優惠規定的“四殘”人員(盲、聾、啞、肢體殘疾)將擴大到“六殘”人員,新增智力殘疾、精神殘疾人員。享受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的企業由現有的民政部門、街道、鄉鎮政府舉辦的國有、集體福利企業擴大到各類社會投資主體興辦的各種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均納入適用範圍。

在增值稅或營業稅方面,稅務機關應根據單位實際安置的殘疾人人數,在定額的基礎上退還增值稅或減免營業稅。每名殘疾人每年可退還的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的具體限額,按照單位所在區縣適用的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000元。也就是說,安置的殘疾人越多,能扣的稅就越多。比如某企業有200名員工,假設按規定安置了員工總數的25%以上(即50人),就可以享受流轉稅的優惠。如果按每名殘疾人每年最高限額3.5萬元計算,按50人計算,壹年可減少流轉稅654.38+0.75萬元。兼營增值稅和營業稅的單位,可以選擇“返還增值稅”或“減免營業稅”兩種方式中的壹種,但選擇後壹年內不得變更。

“如果壹個單位既有下崗人員又有再就業人員,可以壹起享受下崗人員和殘疾人的優惠政策嗎?”稅務人員回答:對下崗再就業、轉業幹部、隨軍家屬等既適用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又適用支持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可以選擇適用最優惠的政策,但不能累計執行。也就是說,如果安置單位已經在享受下崗再就業優惠政策,那麽就不能再享受殘疾人優惠政策了。

企業所得稅方面,安置單位實際支付給殘疾人的工資,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也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給殘疾人工資的100%扣除。工資加扣除大於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未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部分可以扣除,超過部分不能扣除。與營業稅的規定不同,安置單位在實行工資扣除應納稅所得額辦法的同時,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的其他優惠政策。

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單位必須符合五個條件。

為確保殘疾人相對平等就業,調整後的政策嚴格規範了單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增加了與殘疾職工合法權益密切相關的條款。安置單位必須符合五個條件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壹是企業必須依法與每名殘疾人簽訂壹年以上(含壹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而且每壹個被安置在單位的殘疾人,實際上都在崗位上工作。二、月均實際安置殘疾人應占本單位職工總數的25%以上(含25%),實際安置殘疾人數在10以上(含10)。三是為每壹名安置的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四是對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安置的每壹名殘疾人,必須實際支付不低於企業所在縣(市)使用的最低工資標準;第五,要有殘疾人上崗工作的基本設施。

殘疾個體創業者有很多優惠。

據介紹,除了企業安置殘疾人的稅收優惠,還有更多殘疾人個人創業的稅收優惠。根據有關規定,殘疾人個人向社會提供勞務所得,可以免征營業稅。殘疾人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租賃經營所得、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可以按照省人民政府規定的範圍和期限減免,具體如下:

工資薪金收入:根據本人上壹年度的工資薪金收入確定。上壹年度工資、薪金所得總額不超過6萬元(含6萬元)的,減按50%計稅;上年工資收入總額在6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減征40%的稅款;上壹年度工資薪金收入總額為10萬元至15萬元(含),減少30%;上壹年度工資薪金收入總額為15萬元至20萬元(含20萬元),降低20%;上年工資薪金所得總額超過20萬元的,減征10%。如果殘疾人的相同收入跨越上述收入範圍,全額退款應適用減少比例,不得分段計算。

對當年新招用的殘疾人,不按上壹年度工資收入總額作為參考數據的,今年減征30%的個人所得稅。

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應納稅額減征50%的個人所得稅。稿酬所得可以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計算應納稅額,然後按照本條的規定計算減除費用。

對個人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和租賃經營所得、個人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所得,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減征: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含3萬元)的,按應納稅額減征100%的個人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5萬元(含5萬元)的,按應納稅額減征50%的個人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萬元的,不給予減免照顧。

經核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的投資者也可享受此待遇。

廣州地稅表示:調整後的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更加註重殘疾人權益和安置單位的實際利益,對促進殘疾人在社會平等就業、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