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智聯招聘 - 四川省鄉鎮企業勞動安全管理暫行規定

四川省鄉鎮企業勞動安全管理暫行規定

第壹條為了加強鄉鎮企業勞動安全管理,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鄉鎮企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全省鄉鎮企業的工業、礦山、建築業應當遵守本規定,貫徹“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第三條本規定由各級鄉鎮企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各級安全、勞動部門監督實施。第四條各級政府應加強對鄉鎮企業勞動安全工作的領導。

各級鄉鎮企業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邊管理安全邊管理生產”的規定。加強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兼)職安全技術人員,有效管理鄉鎮企業安全生產。第五條鄉(鎮)、村、鄉鎮企業的主要領導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各鄉鎮企業應從實際需要出發,設立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技術人員,管理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第六條勞動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法律、法規,制定安全生產制度、操作規程、技術措施和培訓計劃,並監督實施;開展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險情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疏散人員,並及時報告有關領導處理。第七條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特別是易燃易爆、塵毒有害的項目,必須申報產品種類、生產規模、生產工藝、初步設計、安全防護措施和企業負責人等。到縣鄉企業局進行審查,並征得同級安全、勞動、公安、環保部門同意後,再按國家有關規定開工建廠。安全防護設施。壹定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第八條工作場所應當合理布局。為了有足夠的采光和照明,坑、溝、池、平臺、電梯等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要求,生產、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應當有防爆、防火設施。第九條各種沖壓、鋸、刨設備的危險部位和各種機械設備傳動裝置的外露部分,必須有安全防護裝置。

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設備和線路、起重機械、運輸工具、物料搬運設備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

各種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合格,並建立檢查、維修和保養制度。處理故障時,必須先停機並切斷電源。第十條礦山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實行持證開采,不得越界開采,不得危及相鄰礦山的安全。

鄉鎮小煤礦必須執行《小煤礦安全規程》和國家其他有關礦山安全的法律法規。每個礦井(井)必須有兩個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準獨眼井生產,不準明火照明,不準明火爆破(高沼氣、自燃和年產1萬噸以上的礦井不準采用自然通風和開刀閘),不準開采保安煤柱。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瓦斯檢查員和爆破工,嚴格執行頂板、通風、瓦斯、爆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堅持有疑問時探放水、先探後挖的制度。

其他小城鎮和村莊,每個礦井(井)應有兩個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和爆破工,嚴格執行頂板、爆破、通風、防水害、防火等安全規定。第十壹條施工隊伍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建築安裝安全法規。進入現場施工前,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壹般不允許架設高壓線。當原有的高壓線不能拆除時,應按規定留出安全保護區。臨時架設電線應符合相關規定;各類腳手架應按規定搭設,隨時清除腳手架上的障礙物,嚴禁超載;上下交叉作業必須有隔離設施;施工時戴安全帽,立安全網,高空作業系安全帶;石棉瓦屋頂施工。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第十二條生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防火防爆的規定組織安全生產。廠區布局應保持足夠的安全和防火距離,有符合要求的消防組織和設施;嚴禁煙火;要做到生產區與生活、辦公區分開,危險工序與壹般工序分開,危險倉庫與壹般倉庫分開,化學性質沖突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分開存放;生產、使用、儲存、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設備、叉子、管道必須完好,並有防靜電設施,防止跑、冒、滴、漏。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要小而散。在制作過程中,壹定要堅持“少量多次,輕拿輕放,勤帶走”的原則。嚴禁氯酸鉀與雄黃、紅磷壹起使用。第十三條生產磚瓦,嚴禁采用挖空泥層底部的方法收集原泥;采石場不允許立體作業,要有專人監護險情;生產的水泥和預制構件必須符合國家技術質量標準,確保用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