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的總體部署,初中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科目。
2.高中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科目。其他科目暫不考。
二、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參加高中教師資格考試科目壹、科目二考試,科目三考試納入面試。
三、小學類別面試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和“信息技術”科目,筆試為科目壹和科目二。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將在《心理健康教育》、《日語》、《俄語》筆試科目中結合面試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