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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東省陽信縣事業單位第二次選聘碩博士公告87人

壹、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夠適應崗位需要,服從組織安排。

 2.博士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6年10月15日及以後出生)、碩士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0月15日及以後出生)。

 3.國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符合崗位需求表中規定的其他條件。

 4.應聘人員須在2021年10月15日及以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國(境)外高校應聘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等材料。

 5.不得招聘的情形:因違法違紀曾受紀律處分、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紀行為的人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事業編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濱州市公務員、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和實行人員總量控制備案管理人員;委托培養、在職培養和定向培養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需求表中的“面向高校畢業生”是指面向國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畢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二年)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國(境)外高校畢業生視同。

 二、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個人自願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壹)個人自願報名。報名時間:2021年10月15日9:00—2021年10月19日17:00。

 報名網站:陽信縣人民政府網(/)。

 具體報名步驟如下:

 1.填報個人信息。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入“通知公告”專欄,點擊“2021年山東省陽信縣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選聘碩博士”報名入口,根據個人情況選擇報考類別,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並成功上傳個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每人限報壹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審查前多次登錄提交報名信息的,後壹次填報自動替換前壹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壹經初審通過或報名時間截止後,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10月19日17:00後,不再受理改報其他崗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等事宜。

 2.打印相關材料。報名信息確認後,應聘人員須下載打印系統自動生成的《誠信書》和《2021年山東省陽信縣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選聘碩博士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已參加工作的應聘人員的《報名表》須由現工作單位同意報名並加蓋公章後上傳,並確保考察期間能夠按要求提交檔案。《報名表》壹經打印,報名信息即無法修改。

 3.上傳有關材料。①上傳《報名表》和《誠信書》。應聘人員將蓋章後的《報名表》掃描件(PDF格式)和本人簽字版的《誠信書》掃描件(PDF格式)上傳。應聘人員未於10月19日17:00前上傳《報名表》和《誠信書》的,不予資格審查,視為放棄報名;②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彩色掃描件(正反面,PDF格式);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彩色掃描件(PDF格式),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要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彩色掃描件(PDF格式);④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彩色掃描件(PDF格式);⑤崗位條件中涉及到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書彩色掃描件(PDF格式)。材料上傳成功後,進入報名資格待審核狀態。

 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提供虛假材料、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惡意發送報名材料、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報名資格的,查實後取消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資格初審。審核人員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應於2021年10月15日11:00—2021年10月19日17: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結果為“需要補充資料”的考生,應根據要求補充完善相關資料,並重新選擇原崗位報名。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需要登錄報名系統打印面試通知書,具體時間通過報名網站予以公告,請註意隨時關註。

 (三)面試。資格審查結束後,通過報名網站發布面試評議公告,明確面試辦法、時間、地點。面試評議結束,在合格分數線以內(最低75分),按1:1比例公布進入體檢範圍人選。

 (四)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以申請復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各種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者,不予聘用,並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考察。考察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綜合能力和學習成績或工作業績等方面情況,並審核個人檔案。

 選聘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留學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原件;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工作單位審核蓋章的《報名表》原件和本人簽字的《誠信書》原件;崗位條件中涉及到的相關資格證書原件。

 審核檔案時,如重要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且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檔案中存在塗改、造假等問題情節較重的,壹律取消選聘資格。

 (六)公示聘用。根據面試、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後,對於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應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確定為3年(含試用期)。

 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出現空缺的,在合格分數線以內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只限壹次。

 三、工作紀律

 對於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選聘工作全過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公務員令第495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令第18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其他

 (壹)有關招聘事項信息將在報名網站公布。招聘期間,應聘人員應確保電話通暢,並及時了解報名網站發布的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和招聘節點,影響自身招聘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事業單位的新聘用人員,按照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三)具體崗位、專業條件等有關事宜,請撥打咨詢電話。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由中***陽信縣委組織部、陽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陽信縣教育體育局、陽信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43-8260597、8281110

 監督電話:0543-8232617

2021年山東省陽信縣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選聘碩博士崗位設置表

2021年山東省陽信縣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選聘碩博士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