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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成都市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

2016年成都市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成人社辦發〔2011〕276號)規定及部分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市108個市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84名,其中,20個市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組織選派服務城鄉基層的大學生誌願者定向招聘工作人員***29名。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範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原件校驗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2016年8月1日之後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於此次公招的範圍。

二、應聘資格條件

(壹)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擁護中國***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報考面向組織選派服務城鄉基層的大學生誌願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系成都市組織選派的“壹村(社區)壹名大學生計劃”、“壹村(涉農社區)兩名大學生計劃”、“農村中小學特設教師崗位計劃”、“鄉(鎮)公立衛生院大學生支醫計劃”或“大學生服務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計劃”誌願者。

2、服務成都市鄉鎮及以下單位服務期滿(兩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誌願者和四川省委組織部選派的“大學生村幹部”。

3、誌願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2月16日)且經服務所在區(市)縣項目管理部門考核合格。

4、截止報名結束時尚未被國家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激勵引導教育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意見》(川委辦〔2014〕7號)和省委組織部等四部門印發《關於〈激勵引導教育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意見〉有關問題的答復意見》的通知(川組通〔2014〕58號)有關精神,報考成都市市屬教育、衛生事業單位崗位(見附件1)的本科及以下學歷的人員應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人員至該次公招報名截止日期的當月,在以下區域內單位工作累計滿2周年及以上,視為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1、成都市和地級市所轄除區以外的(市)縣;

2、所有鄉鎮及以下區域;

3、少數民族自治區域、“四大片區”貧困縣(區)(見附件3)。

工作單位以法人證書所登記的地點為準(黨政機關以組織機構代碼證為準)。軍隊轉業幹部在團級及以下單位服役時間和退役士兵服役時間,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四川省外的其他省(市、區)工作兩年以上的人員,不受基層工作經歷限制。

(二)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尚處於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6、有違反其它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詳見附件1)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壹)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2016年2月17日00:00至2月29日17:00。

2、審核照片:2016年2月17日09:00至2月29日17:00。

3、資格審查:2016年2月18日09:00至2月29日17:00。

4、網上繳費:2016年2月18日09:00至3月1日23:59。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址:成都人事考試網()。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成都市市屬事業單位二〇壹六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等信息。

1、報名註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註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並上傳照片(已經註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對應聘人員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查,並在應聘人員報名後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需按要求重新上傳。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後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並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後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修改後,在報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報名截止後,將不能報名和再提交,由此產生的後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本次考試進行網上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報考者提交《成都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聘資格審查表》後的1-2個工作日,登陸成都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截止時間:2016年3月1日。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後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壹方為烈士或壹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壹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相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材料,於2016年3月15 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5-8)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後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供面試原件校驗時使用,並於2016年3月14日至19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報名要求 醫院公招網 www.eask.org 整理發布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壹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壹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後,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壹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於1∶3(報名人數少的個別崗位,可放寬至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於2016年3月9日通過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成都人事考試網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可於2016年3月15日前的工作日內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由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壹組織,面試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和面試成績以各占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50%+面試成績×50%。

(壹)筆試

筆試時間:2016年3月19日上午(周六)。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分類設置(詳見附件1)。A類為公***行業類: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基礎知識》;B類為衛生醫務類: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醫學基礎知識》;C類為教育教學類: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教育公***基礎》。筆試範圍見《成都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筆試)提綱》(詳見附件2)。

筆試成績按照兩科成績各占50%計算(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公***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教育公***基礎×50%),滿分為100分。

經組織選派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2月16日)的大學生誌願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成績按比例折合後)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誌願者,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誌願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未享受過政策性加分)、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議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壹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後,在2016年3月10日至3月16日的工作日內由本人交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地址:成都市錦城大道366號3號樓32425房間),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