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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人民檢察院直屬事業單位度招錄工作人員公告

2011年人民檢察院直屬事業單位度招錄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人民檢察院直屬事業單位國家檢察官學院、檢察理論研究所2011年采取考試方式,公開招錄4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錄對象

(壹)國家檢察官學院相關崗位的招錄對象為: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定向培養和委托培養生除外)。具體招錄對象按崗位要求確定。

(二)檢察理論研究所相關崗位的招錄對象為: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定向培養和委托培養生除外)或檢察系統工作人員。

二、招錄崗位及專業要求

(壹)國家檢察官學院教學崗位

1、刑法學專業1名;

2、民商法學專業1名。

(二)檢察理論研究所研究崗位

刑事訴訟法學、刑法學或法理學專業2名。

三、報考條件

(壹)國家檢察官學院

報考國家檢察官學院教學崗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產黨,熱愛檢察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2011年應屆畢業博士研究生(須取得研究生學歷並獲得博士學位,定向生和委托培養生除外);

3、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專業條件(本科專業須為法學,博士學位專業應與招錄專業要求壹致);

4、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

5、年齡不超過35周歲;

6、符合《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規定的健康條件;

7、符合規定的進京或留京條件。

(二)檢察理論研究所

報考檢察理論研究所崗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產黨,熱愛檢察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獲得法學博士學位,所學專業為刑事訴訟法學、刑法學或法理學;

3、本科所學專業為法學;

4、有較強的研究能力,攻讀學位期間有壹定數量的研究成果;

5、安心在檢察理論研究所工作;

6、符合《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規定的健康條件;

7、年齡不超過40周歲(截至2011年6月)。

具有五年以上司法實踐工作經歷的人員,在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可優先考慮。

四、報名(壹)報名時間

2011年1月20日8時至2010年1月29日18時。

(二)報名方法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登錄人民檢察院網站()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對報名人員,人民檢察院政治部會同國家檢察官學院、檢察理論研究所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參加考試。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六、聯系方式

(壹)人民檢察院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洪良

聯系電話:010-65209135;傳真號碼:010-65288520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河沿大街147號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幹部部

郵政編碼:100726

電子郵件:job@spp.gov.cn

(二)國家檢察官學院聯系方式

聯系人:戴保加於兵旗

聯系電話:010-61719206;傳真號碼:010-61733692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區百沙路9號國家檢察官學院人事工作部

郵政編碼:102206

(三)檢察理論研究所聯系方式

聯系人:向澤選

聯系電話:010-68630201

七、其他

資格審查結果、考試相關事宜以及其他相關通知在人民檢察院網站(www.spp.gov.cn)和正義網(www.jcrb.com.cn)上發布,請註意查詢。

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二○壹壹年壹月十八日